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钟建国2025年末合伙人数250人首席合伙人量注册会计师2363人
2025年末执
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954人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2025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2024年上市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含 A、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B股)审计情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况涉及主要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578户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
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5年度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在天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