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5证券简称:新诺威公告编号:2025-102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896号公司会议室。
6.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9人,代表股份1172192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48645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0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7人,代表股份123547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7%。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1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议案1.0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213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反对54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489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2%;反对54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346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
反对63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46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7%;反对63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2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本议案关联方股东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及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
公司回避表决,由非关联方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2116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
反对58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170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47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58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弃权170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2125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反对59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348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9%;反对59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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