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震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佰强联系电话:010-85127749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炳辉联系电话:010-85127760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是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是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关于业绩波动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54048.81万元、归母净利润
1570.19万元,其中归母净利润较去
年同期下降80.07%,主要系受市场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7.28%,毛利率同比下滑
5.25个百分点,以及财务费用和研
发费用增加所致。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并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
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9月27日建设完成。项目延期主要是项目建设用地权属证书未办理完毕所致。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公司加快土地权属证书的办理工作,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如下:(1)关于再融资的新政策,包括《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
(3)培训的主要内容记者问》;(2)关于股份减持的新政策,包括《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924号);(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无不适用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05.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6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3.42万
元同比下降141.04%,扣非后针对公司业绩下滑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情况,保荐机构提请-4432.39万元,同比下降公司管理层关注导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143.60%。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致业绩下滑的原因,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要原因如下:(1)报告期内公积极采取多项针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司调整了销售策略,在业务性措施改善经营业开展过程中以现金流为核心绩,切实按照相关法要素,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律法规及时履行信入出现下滑;(2)受在建工息披露义务。
程转固新增折旧及部分项目成交价格相对较低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履行承诺
1.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是不适用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 IPO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
是不适用向及减持意向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是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不适用方面的承诺
8.关于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是不适用大遗漏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不适用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朱炳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