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震安科技股票代码:300767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工业园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 D-2-4-1.D-2-4-2地块)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4室)
二〇二六年六月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花香、深圳东创数智技术
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在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80.98万
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641665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宁花香女士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040.49万元,且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东创数智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040.49万元,且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
1-1-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80.9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对象已出具承诺,自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即2026年2月10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包括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发行人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公司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2027年)》。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产
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十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届时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二)本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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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风险
受政策、行业规范及宏观环境影响,国内减隔震市场推进不及预期。即便新增市场得以形成,市场竞争态势也极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最终能够获取的市场份额存在不确定性,这无疑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未来几年,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仍将是影响减隔震行业发展的核心因素。
相关政策推进节奏与执行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行业发展及公司业绩增长带来一定风险。
(二)新业务注入与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依托新实际控制人资源优势布局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相关业务注入、市场拓展及产业化落地尚需一定周期。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迭代或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业务整合、运营管理未达预期,可能导致新业务开拓进度缓慢、盈利贡献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发展战略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三)新实际控制人管理风险
自2025年10月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布局及发展战略将由新实际控制人主导。若新实控人在公司治理、业务整合、战略执行等方面未能形成有效协同,或管理经验、资源整合能力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新老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股东利益。
(四)控制权稳定风险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其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控制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8.12%。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其控制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完
1-1-4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成,则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4113.42万元、-14103.90万元和-11737.93万元,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连续亏损。公司根据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合理配置在减隔震新兴市场及自身优势领域的投入,最大程度地降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同时,新实际控制人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努力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若相关业务拓展、管理优化等降本增效措施实施不到位,或新业务注入与拓展效果不及预期,仍然存在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六)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6731.33万元、71314.55万元和50585.4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6.60%、41.57%和34.40%,占比较高。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企业,受市场环境的综合影响,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状况。为缓解下游客户的资金压力,尤其是针对大型央企及国有施工集团等重要客户,公司在报告期之前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信用政策。这一举措虽有助于维护客户关系,但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显著延长、前期应收款余额较大。
尽管公司近年加大催收与管控力度,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已持续下降,但倘若未来建筑行业景气度出现大幅下滑,市场环境持续恶化,大型央企及国有施工集团的资金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其偿债能力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在此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显著增加,进而使公司面临应收账款无法足额回收的潜在风险,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营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分别为-5375.09万元、-6960.13万元
和-6808.16万元,各年均发生较大金额经营性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同时,公司
2024年、2025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1650.27万元和3125.89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办公写字楼以及子公司河北震安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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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发生减值所致。
受下游市场环境不利波动及竞争激烈影响,导致公司部分经营资产面临减值影响,未来若市场环境未改善或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仍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三鑫合计持有公司500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共计5007.2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华创三鑫的股份质押主要系其为东创技术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所致。
华创三鑫的股份质押未约定平仓措施,仅约定了公司股价下跌至一定程度后的追保措施。当期公司股价高于追保线,但由于公司股价不仅受公司基本面影响,还受到宏观经济、国家和产业政策以及证券交易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公司股价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控股股东、借款人和实际控制人无法及时履行追保义务或做出相应安排,则控股股东所质押公司股份可能被质权人依法处置,进而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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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2
二、特别风险提示..............................................4
目录....................................................7
释义....................................................9
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1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9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内容.....................................3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2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44
七、同业竞争情况.............................................46
八、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情况................................48
九、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51
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5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5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摘要..............................58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63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65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5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5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6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66
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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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75
三、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75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76
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77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77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7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7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77
五、募集资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78
六、历次募集资金运用...........................................78
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95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95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98
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0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104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10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106
四、保荐人总经理声明..........................................107
五、保荐人董事长声明..........................................108
六、律师声明..............................................109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10
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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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震安科技、发行人、上市指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本次发行指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华创三鑫、控股股东指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东创技术指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创三鑫100%股权东创数智指深圳东创数智技术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昆明振华指振华(昆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凯韦铭指北京凯韦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格林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常州格林指
行人持有其90%股权
河北震安指河北震安减隔震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中建震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联营企业,持有其中建震安指49%股权
深圳市耕德更远创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耕德更远指其他企业
深圳市同心园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同心园指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耕德更远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章程》指《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指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5月取消审计委员会指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股东大会、股东会指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18指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第号》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浦发银行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荐人、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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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
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信永中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本募集说明书指集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报告期末指2025年12月31日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专业术语
一种新型的建筑结构耐震形式,通过在房屋的某层柱顶设隔震指置隔震垫,阻止地震作用向上传递,从而达到减弱结构地震反应的效果。
在建筑结构上设置耗能装置,消耗进入结构的地震能量,减震指以减小主体结构的地震作用。
任何振动系统在振动中,由于外界作用或系统本身固有的阻尼指原因引起的振动幅度逐渐下降的特性,以及此一特性的量化表征。
硫化指塑性橡胶转化为弹性橡胶或硬质橡胶的过程。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隔震一种弹性支撑类隔震装置,由薄钢板和薄橡胶板交替叠指支座合,并经过高温、高压硫化而成。
减隔震行业指建筑减隔震行业
隔震技术、基础隔震技术指建筑隔震技术减震技术指建筑减震技术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由于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建筑隔震橡隔震橡胶支座、支座、橡
指胶支座,所以募集说明书中提到的隔震产品主要是指建筑胶隔震支座、隔震产品隔震橡胶支座产品。
地震烈度指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破坏的程度。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的地震烈
抗震设防烈度、地震烈度指度,称为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设防用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
衡量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性能的最重要指标,反映了隔震橡极限剪应变指胶支座在地震时最大安全位移距离。
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TOD 指 式。是规划一个居民区或者商业区时,使公共交通的使用最大化的一种非汽车化的规划设计方式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1-1-10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QuakeSafe Technologies Co. Ltd.证券简称震安科技证券代码300767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周建旗董事会秘书吴卫华
注册资本27629.1028万元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工业园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D-2-4-1、D-2-4-2地块成立日期2010年1月4日上市日期2019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0871-63356306
联系传真0871-63356319邮政编码650100
公司网站 www.zhenanpro.com
公司邮箱 liuf@zhenanpro.com
橡胶减隔震制品、橡胶隔震支座、金属减隔震制品、桥梁支座、桥梁
减隔震制品、橡胶减振制品、金属减振制品、抗震支吊架系统、减隔
震建筑相关配套产品、速度型消能器、位移型消能器、复合型消能
器、调谐质量消能器、金属结构、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其他建筑及
经营范围安全用金属制品、其他橡胶制品的制造、生产、销售、研究、设计、
维修、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承接建筑物结构加固、改造及钢
结构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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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2、境内非国有法人--
3、境内自然人3639919913.17%
4、境外法人--
5、境外自然人--
6、基金理财产品等--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1790010.06%
2、境内非国有法人5393455419.52%
3、境内自然人17027434261.63%
4、境外法人33616391.22%
5、境外自然人4784550.17%
6、基金理财产品等116638384.22%
三、总股本276291028100.00%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量持股比限售股股质押/冻结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例数(股)总数(股)
1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境内一般法人5007294418.12%-50072944
限公司
2李涛境内自然人4775403017.28%35815522-
3孙春燕境内自然人25337000.92%--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4373640.88%--
5沈雨清境内自然人21539000.78%--
6曹雪晶境内自然人19837000.7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理财产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18318000.66%--
品等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孙嵘境内自然人16800000.61%--
北京禧悦私募基金管理有
9基金、理财产限公司-禧悦99号私募13500000.49%--
品等证券投资基金
10曹刚境内自然人12700000.46%--
合计113067438.0040.92%358155225007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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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注:宁花香直接持有东创技术35.07%股份,通过同心园间接控制东创技术5.79%股份,宁花香通过前述方式合计控制东创技术40.86%股份。截至本尽调报告出具之日,宁花香为东创技术控股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周建旗任东创技术董事、总经理。宁花香与周建旗系夫妻关系,二人为东创技术共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华创三鑫持有发行人50072944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8.12%,李涛持有发行人4775403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7.28%。同时,李涛放弃其所持发行人33154923股股份表决权,占发行人股份比例的12.00%。因此,李涛持有未放弃表决权的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28%。除上述股东外,发行人股份较为分散,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
5%,因此,华创三鑫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华创三鑫的基本情况如下:
1-1-1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名称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建旗
注册资本4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8月2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21392908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号一区 689 号楼 1402D03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经营范围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东创技术持有华创三鑫100%股权,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为东创技术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控制发行人
50072944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8.12%,亦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宁花香女士与周建旗先生系合法夫妻关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宁花香,女,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花香女士的主要经历为:1992年至1995年,任湖南省洞庭氮肥厂技校老师;
1995年至1997年,任湖南省洞庭氮肥厂子弟学校老师;2000年至2003年,任
深圳市美丽狮汽车美容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2010年,任上海市都乐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建升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4年,任深圳市建升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至今,任深圳市建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20年,任广东建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2020年,历任深圳市东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东莞市东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年至今,任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建旗,男,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1年本科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1997年硕士毕业于中南大学。199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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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994年,任湖南磷化工总厂质监处技术员;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00年至2012年,历任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至2026年,任深圳市南方博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2020年至今,任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长。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2025年6月17日,昆明振华及北京凯韦铭与东创技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东创技术以人民币61608万元对价,受让昆明振华、北京凯韦铭持有的华创三鑫100%股权。
同日,李涛先生与东创技术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放弃其所持有的发行人12%股份的表决权。根据该协议,李涛放弃表决权的期间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终止、解除或失效之日止。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协议将自动终止:
“(1)华创三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与李涛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差额超过12%(含本数);
(2)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变更备案手续完成之日起满
48个月(该期限届满前可由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延长);
(3)各方就表决权放弃的终止达成书面协议;
(4)宁花香、周建旗实施股权转让等行为导致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地位。”同时,李涛先生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自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日起至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地位之日期间,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025年6月21日,东创技术及李涛先生披露了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东创技术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华创三鑫的全部股权,间接持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震安科技500729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18.12%;同时,上市公司股东李涛放弃其所持上市公司33154923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12.00%。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创技术将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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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东创技术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5年10月30日,发行人披露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股东完成协议转让股权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华创三鑫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
续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宁花香、周建旗夫妇。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华创三鑫已全部质押发行人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8.12%,其股权质押及融资情况如下:
质押股数占其所持占震安科技融资金额质押起质押到质押股东名称质权人
(股)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万元)始日期日用途
华创三鑫50072944100%18.12%43000.002025.12.42035.9.23浦发银行深股权性圳分行投资本次股权质押,系东创技术根据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并购贷款合同》要求,为其受让华创三鑫股权的并购贷款提供常规增信担保,目的为保障贷款履约,不涉及股份或控制权转让,具有合理性。同时,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已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约定质权实现情形
根据华创三鑫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质权实现的情形为: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财产,以实现质权:
*债务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发生本合同双方约定可以处分质押财产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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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华创三鑫未实际开展业务。本次质押股份的债务人为东创技术,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总资产146426.33
净资产75001.99
营业收入61199.03
净利润4715.2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审计,且为东创技术单体报表数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东创技术不存在不良及违约贷款、失信被执行等情形,最近一年无大额债务逾期及重大债务相关诉讼仲裁,资信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同时,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个人信用良好,无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及不良违约记录,亦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信状况正常,具备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应债务清偿的能力。
(4)股份质押的补仓线情况
华创三鑫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未设置股份质押的预警线、平仓线。根据东创技术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并购贷款合同》:质押给贷款人的震安科技股票补仓线为100%,质押率如超过100%,借款人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追加股票质押、或追加保证金/贷款人存单质押、
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使股票质押率不高于70%。公司股价按照5日、20日、
60日均价孰低计算。
根据相关质押金额测算,公司股价需下跌至每股8.59元及以下方才需要追加保证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最近5日、20日及60日股票均价均远高于该补仓线所对应的股价。因此,预计未来因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而需要东创技术追加股票质押、或追加保证金/贷款人存单质押、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从而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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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为防范因股份质押需要东创技术追加股票质押、或追加保证金/贷款人存单
质押、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而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以及东创技术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措施,具体为:
*及时足额清偿债务。东创技术将按照与债权人的约定,严格履行借款合同,及时、足额偿付债务本息,确保不发生违约事件,不触发质权实现条款。
*设置股票质押警戒线。东创技术已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盯市,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变动,若因市场出现极端情况而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或者提前与相关质权人进行协商,达成合理解决方案。
*加快资金回笼,预留充足资金。东创技术将加快资金回笼,预留充足资金以应对各种风险,避免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处置。
*东创技术及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东创技术已针对其偿还并购贷款行为出具承诺:“(1)本公司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并解除震安科技股份质押的能力,确保华创三鑫名下的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华创三鑫以及宁花香、周建旗对震安科技的控制权,确保该等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2)若华创三鑫持有的质押股份触及补仓线或达到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本公司将采取提前偿还融资款项、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提供担保物等方式积极履行补仓义务,避免华创三鑫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被处置;(3)若震安科技股价下跌导致华创三鑫以
及宁花香、周建旗对震安科技的控制权出现变更风险时,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增信措施,保证震安科技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4)如相关还款义务未能如期履行的,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优先处置本公司拥有的除华创三鑫以及间接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之外的其他资产。”同时,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出具承诺:“如东创技术相关还款义务未能如期履行,本人将尽最大努力提供资助,积极筹措资金,利用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向东创技术提供财务资助,确保华创三鑫持有的震安科技股份不会被处置。”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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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较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较低,且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为减隔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减隔震(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检测、安装指导及更换,减隔震(振)建筑监测,售后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二)主管部门、监管体系和行业主要政策及法规
公司产品可用于建筑减隔震和核电抗震,所处行业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政策如下:
1、建筑减隔震
(1)主管部门、监管体系部门名称主要职能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住房和城
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监督管理建筑市乡建设部
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2)行业主要政策和法规
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法律法规及政策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叠层橡胶隔震支座隔震技术规程(CECS126 中国工程建设 2001 11 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
6~9度地区房屋和桥梁结构的隔震设
:年月
2001标准化协会计与施工。)》
适用于在建筑上部结构与基础之间设置隔震层以隔离地震能量
《建筑结构隔震构造详 住房和城乡建 2003 2 的房屋隔震设计,是关于主要由橡胶隔震支座等部件组成的隔03SG610-1 年 月图》 设部 震层的结构布置、节点设计、构造连接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图集。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
制定、修订工程建设标准时,应当及时将先进适用的抗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结构体系纳入标准、规范,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20061推广使用。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建设部年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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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政策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国家质量监督《橡胶支座第3部分:建检验检疫总筑隔震橡胶支座》局、中国国家2006年8月适用于建筑结构使用的隔震橡胶支座
GB20688.3-2006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新建、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设部、国家质GB50223-2008 2008年 7月 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标准( )》 量监督检验检定。
疫总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全国人民代表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大会常务委员2008年12月预算。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防灾法》
会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 建 筑 消 能 阻 尼 器 》 住房和城乡建 2012 5 工业与民用建筑所用的建筑消能阻尼器,包括性能要求、试验JG/T209-2012 年 月设部 方法、检验规则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到9度度地区新建建筑结构
和既有建筑结构抗震加固的消能减震设计、施工、验收和维《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住房和城乡建JGJ297-2013 2013年 6月 护。抗震设防烈度大于 9度地区及有特殊要求的新建建筑结构程》 设部和既有建筑结构抗震加固的消能减震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适用于新建/扩建建筑隔震工程施工、验收与维护,含总则、《建筑隔震工程施工与验住房和城乡建2015年6月材料、施工、验收、维护等8章,规范隔震工程质量,保障隔收规范》JGJ360-2015 设部震效果与安全。
国家质量监督《橡胶支座第5部分:建检验检疫总适用于建筑结构用弹性滑板支座。规定建筑隔震弹性滑板支座筑隔震弹性滑板支座》局、中国国家2014年10月的术语、分类、要求、试验与检验,适用于建筑结构隔震,保GB20688.5-2015 标准化管理委 障地震时水平滑移与竖向承载性能。
员会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所用的隔震柔性连接。标准旨在建立规范化的建筑隔震柔性管道产品体系,保障穿过隔震层和隔震缝《建筑隔震柔性管道》住房和城乡建
JGT541-2017 2017年 12月 设备管道的地震安全性,实现建筑隔震工程震后功能可持续的设部性能目标。建立首个专门针对建筑隔震柔性管道的技术标准,规范产品设计、生产与应用。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住房和城乡建
JG/T118-2018 2018 6
规定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符号、分类、要求、试验与检验等,适年月设部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隔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建筑摩擦摆隔震支座》20193规定建筑摩擦摆隔震支座的术语、分类、要求、试验与检验(GB∕T37358-2019 局、中国国家 年 月) 等,适用于建筑及构筑物隔震。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住房和城乡建将建筑结构抗震性能要求从“安全性”提升至“韧性”层面,准》GB/T38591—2020 2021年 2月设部 兼顾人员生命安全、经济财产安全和建筑功能保障
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20217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744国务院年月(国令号)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健全工程抗震防灾制度和标准体系,严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住房和城乡建2022年1月管,推动工程抗震防灾产业和技术发展,提升抗震防灾管理水划》设部平和工程抗震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住房和城乡建202212规范了检测机构在建筑工程抗震活动中的行为。从事建设工程年月办法》设部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RISN-TG046-2023基于住房和城乡建20235系统规定了建筑抗震设计中保持正常使用功能的技术要求,并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年月设部明确了性能目标、场地评估、验算方法等技术标准。
抗震技术导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展和改
20242023年12
鼓励类“二十一、建筑”第2项“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月(年本)》革委员会既有房屋抗震加固、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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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政策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应用与推广”。
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需落实抗震措施;核心要求为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含 7 度)以上地区的 A 级数据住房和城乡建《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中心,其机柜及维持数据中心正常运行的关键设备,必须采取及验收标准》(GB50462- 设部、国家市 2024年 5月 隔震措施,通过隔震装置降低地震响应,保障地震发生时数据
2024场监督管理总)中心设备正常运行、业务不中断,填补了数据中心领域专项抗
局
震隔震的标准空白,属于明确强制使用减隔震技术的行业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2010年5月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第12章: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核心GB/T50011-2010(2024年 设部、国家质 (2024年修 内容与上位法规/通用规范协调、材料要求收紧、性能化设计局部修订)监总局订)细化、分项系数上调、隔震/消能与性能化衔接
《2025 修订《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50117-2014》,完善对抗震设防年工程建设规范标 住房和城乡建 2025年 3月 烈度为 6度时的计算要求,完善不同类型构筑物的抗震措施要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设部求。
围绕文物震灾风险评估、抗震加固、减隔震等关键技术问题,联合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共同凝练重大科技项目,共同开展标《关于加强文物防震减灾中国地震局、2025年4月准研制;推动文物防震减灾纳入行业和地方规划,开展文物地工作的通知》国家文物局
震灾害风险评估与抗震加固,提升文物地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2、核电抗震
(1)主管部门、监管体系
国务院对核电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进行整体把握,提供指导意见。根据
2016年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电站属于需要经国务院核准的投资项目。除国务院外,核电行业主要受以下单位的监管:
部门名称主要职能
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国家发改委及下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国家能源局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核工业建设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牵头负责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制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负责中国和平利用核能(除核电外)相关项目的论证、审批、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负责核安国家原子能机构保与核材料管制;负责核进出口审查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
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事务;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负责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领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局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军工核心能力建设。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生态环境部及下属
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机构国家核安全局
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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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主要职能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行业主要政策和法规发布法律法规及政策发布时间主要内容部门
明确了核电厂、核安全设备设计、制《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国家核1991年7月造、安装、无损检验活动开展过程中,规定》安全局必须遵守的质量体系要求。
《军工核安全设备监督国防科201512明确了军工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年月管理办法》工委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监管要求。
明确了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国2017年9月物安全、核事故应急、监督检查与法律全法》人大责任等方面要求。
20077明确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年月发布国务院2019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申请要求、许可、管理条例》(年修订)
进出口、监管要求。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生态环2007年12月发布明确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
境部(2019年修订)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监管要求。
督管理规定》
(三)行业概况与市场规模
1、行业概况
地震作为一种难以避免的自然灾害,其引发的震动对建筑物具有毁灭性破坏,会给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大量调查显示,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源于建筑物、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因此,建筑防震抗震研究一直是全球建筑工程师关注的重点,其中建筑减隔震技术成为打造高性能防震建筑物的关键课题。
20世纪90年代,全世界至少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建筑减隔震技术的研究,并在美、日、法、新、意等20多个国家修建了数百座减隔震建筑物。其中,日本是技术发展最快、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国家。2011年3月11日9.0级日本大地震中,大量减隔震建筑经历地震后不仅建筑本身完好,并且室内仪器设备均没有损坏,表现出优异的抗震性能,该地震大面积的验证了减隔震技术的有效性。发生在我国的雅安、通海等地震中,使用减隔震产品的建筑表现出优异的抗震性能。建筑减隔震技术由于其能够产生优越的抗震效果,已成为建筑抗震领域成熟有效的抗震技术。
随着政府对于减隔震行业的法规规范和政策扶持,国家对抗震防灾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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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和减隔震技术宣传普及度的提高,减隔震技术推广和应用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1年5月12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颁布,学校、医院等建筑在设计
与建设过程中,减隔震市场需求显著增加。前述政策颁布初期,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吸引了大量企业进入建筑减隔震行业,而后由于相关政策推进不及预期、行业监管仍有完善空间,市场需求未达预期,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叠加宏观经济承压下行环境,建筑行业整体需求疲软,下游核心客户(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基建项目业主)受资金压力、项目开工率下降等因素影响,投资意愿与项目落地能力双降。2024年1月,国务院颁布《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基建行业建设进一步放缓,减隔震行业景气度出现下滑。
2、行业市场规模
(1)传统减隔震市场
传统减隔震市场主要依赖公共基础设施、医院和学校等建设。从全国市政设施投资建设、医院建设和教育业固定投资等方面来看,近几年来国内公共设施投资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前述行业不利影响亦向上传导至公司所处的传统减隔震市场,使得传统减隔震市场景气度下滑。
*公共基础设施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2015年至2021年度,全国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整体呈增长态势,
1-1-2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并于2021年度达到峰值的2.34万亿元,当年增速为4.88%;从2022年度开始,相关投资规模开始回落,至2024年度下降至1.78万亿元,较2021年度下降幅度为12.29%。
*医院
数据来源: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度,全国医院新增床位数达到阶段峰值的43.16万张,当年增速约
为7.6%;从2018年度开始,相关新增床位数持续回落,至2020年度降至
26.46万张,增速同步下行;2021、2022年度在低位小幅波动,并于2023年度
回升至34.16万张,增速有所反弹;2024年度则骤降至11.54万张,较2017年度下降幅度约73.26%。
*学校
1-1-24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2019年度,全国教育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阶段峰值的17.70%;2020、
2021年度虽略有下降,但仍维持在10%以上的较高增速区间;2022年度增速骤
降至5.40%;此后增速持续下行,至2024年度降至1.30%,较2019年度下降幅度约92.66%。
(2)震振控制市场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高端制造业发展,如地铁上盖物业、数据中心、工业厂房和设施等环境振动控制和设备振动控制领域的产品、技术需求将持续上升。
*地铁上盖物业
1-1-25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2017至2024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持续推进,总线路长度超11000公里,已建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达55个城市,地铁上盖物业也随城市轨道交通的逐步完善而稳步发展。
*数据中心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数字化研究所
2017至2024年度,中国数据中心整体规模呈持续扩张态势,其中标准机
架数量从166万架增长至1000万架,市场规模从512亿元攀升至304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9.03%。
(3)核电抗震市场
核电装备制造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重大成套设备制造”,推动核电高质量发展是建设高端制造业强国的重要一步,而核电站是抗震设防要求极高的工程项目。随着核电站建设数量不断增加,相应的抗震需求也将稳步增长。
1-1-26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国家核安全局、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2020至2025年,中国大陆核电站在运营机组稳步增加,从49台增长至59台;在建机组数量从17台增长至28台,年复合增长率10.50%。我国由过去对核电发展较为保守转变为偏快速发展,核电政策进入快车道。
(四)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
1、法律法规及政策壁垒
随着减隔震产品对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被逐步认识、减隔震技术的
不断推广和应用,国家出台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RISN-TG046-
2023基于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抗震技术导则》等,对减隔震产品的设计、检测等都加大了监管力度。
对于早期进入行业的企业,在减隔震产品的各生产过程中都已形成了较为严谨的内部控制流程,并且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等也已形成了较紧密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
2、产品标准壁垒
除了法律法规和政策壁垒,减隔震产品还需要满足多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国家标准主要有《橡胶支座第3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GB 20688.3-200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GB/T50355-2018)、《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
1-1-2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规定》(HAF003)、《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质量保证规定》(科工法[2005]311号),云南省地方标准主要有《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规范》
(DBJ53/T-47-2012)、《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53/T-48-2012),行业标准主要有《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 118-2000)、《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360-2015)、《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T118-2018)、《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2013)、《建筑消能阻尼器》(JG/T 209)。
多项标准对减隔震产品的质量、性能、检验等方面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随着减隔震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减隔震产品标准预期也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进入壁垒也会逐步提高。
3、行业准入壁垒2015年6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360-2015)中第 4.1.1 规定:“产品在进场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支座和阻尼器进场时,应由厂家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且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橡胶支座第3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GB20688.3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能阻尼器》JG/T 209 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其他必要证明文件包括业主要求提供的产品认证证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质量保证规定》(科工法[2005]311号)等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规定参与核电、军用核设施市场,需具有相关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制造许可证以及军工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因此,生产减隔震产品需要通过专业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而核电、军用核设施减隔震市场更需要相关设计、制造许可证,对新进入者设置了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
4、技术壁垒
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从减隔震产品设计、生产、质量
检测、指导安装、后期维护等对减隔震行业进行了技术规范,而这些高要求使得任何一个减隔震产品的生产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1-1-28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因此,只有具备一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能力的企业才能进行规模生产,并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的减隔震产品。
同时,减隔震产品需要考虑到经济性、安全性、建筑功能性、施工便利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因此,减隔震产品的前期设计和后期安装指导及维护等技术服务也尤为重要。具有较强实力的制造商前期能够与设计院进行合作,使得减隔震产品的设计方案与建筑总体设计方案更加融合,后期还能够提供安装指导及维护服务,为客户提供了一整套解决方案,这为行业新进入企业设置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5、产品质量和品牌壁垒
减隔震产品关乎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减隔震产品可靠的性能和质量特别重要,生产企业需通过型式检验,减隔震产品在出厂前还需要经过第三方独立检测。客户也偏向于选择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丰富成功项目经验的制造商,使得行业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品牌壁垒,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竞争优势。
(五)行业发展趋势
1、传统减隔震市场需求放缓
我国地震多发,约41%的国土面积处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且这些地区人口密集,地震危害严重。建筑减隔震产品能提升城市建筑、基础设施以及农村住房的抗灾能力,有效减少地震损失。自2021年《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实施后,学校、医院等建筑在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减隔震市场需求有所增加,也吸引了很多无序竞争者。随着近年宏观经济下行,建筑减隔震上游企业资金到位率下降,建筑行业景气度低迷,导致传统减隔震市场需求放缓。
2、震振控制市场逐步增长
地铁上盖物业、工业厂房等环境振动控制领域,以及设备振动控制领域对减隔震技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例如,地铁上盖及沿线住宅可借助最新技术提升振动、噪音控制效果,改善居民生活品质;高精度机械和设备制造等特种行业,对特殊振动控制的需求也日益凸显,相关需求可通过合适的对策或减振产品得到满足。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环境振动控制和设备振动控制领域的产品、技术需求持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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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电抗震市场稳步增长
中国高质量发展核电是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也是高端制造与科技自立的必要条件,根据“十五五”规划,核电被定位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保障能源安全的关键支柱,国家层面明确“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目标是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5%左右,核电在运装机容量预计达到1.1亿千瓦,年均增长率超过10%。同时核电抗震要求远高于普通建筑,因为核电站涉及高温高压、强放射性,一旦在地震中发生结构破坏、冷却失效等情况,可能导致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因此必须按极端地震设防,确保反应堆、安全壳、安全系统在最强地震下不失效、不泄漏,这是核电安全最核心的物理底线。随着我国核电高质量发展,核电抗震市场也将稳步增长。
(六)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目前行业内传统减隔震领域的大部分企业仅为单纯的产品制造和销售商,生产规模较小,产品质量不稳定,缺乏减隔震理论、结构地震动力分析、减隔震设计和咨询等技术和研发能力,不具备提供减隔震技术成套解决方案的能力。
在新兴的震振控制领域,境内企业参与较少,主要是德国隔而固集团(GERB)占据主导地位。而核电抗震领域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需要取得相关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仅有少数企业可以参与。
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规模和研发实力,能提供前期咨询、产品设计、制造到后期维护的全套解决方案,在传统减隔震领域和震振控制领域属于第一梯队。子公司常州格林是国内少有持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全系列核级液压阻尼制造、设计许可证的单位,是核电抗震领域中重要的参与者之一。
1、传统减隔震领域竞争对手
(1)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87.SZ)
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减振(震)业务”和“锂化物新能源业务”两大业务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其中“减振(震)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轨道结构减振产品和橡胶类减隔振(震)产品。轨道结构减振产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橡胶类减隔振(震)产品用于各类建筑设施的减震防灾,包括桥梁、建筑(如医院、学校、大型公共建筑等)、水电工程及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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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隔震设计及抗震加固改造。
(2)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415.NEEQ)
公司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众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隔震支座、桥梁支座、桥梁伸缩缝装置、阻尼器等减隔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公路、铁路桥梁、公共建筑等,并成功参与了
2022冬奥会国家速滑馆、国家体育馆2022冬奥会改建项目、西安丝路国际会
议中心等标志性项目。
(3)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3883.NEEQ)
公司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众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结构减振设计、设备生产、检测、安装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业务领域覆盖建筑、桥梁、风电、机械设备、管道等行业。公司产品系列包括:粘滞阻尼器、速度锁定器、调谐质量阻尼器、液压阻尼器等。
2、震振控制领域竞争对手
德国隔而固集团(GERB)致力于研究振动和结构噪声的控制技术,设计并提供基于螺旋钢弹簧隔振器、粘滞阻尼器、调谐质量减振器、闭孔聚氨酯减
振系统和滑动支座的振动控制系统以及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应用领域包括制造业、能源、工业、建筑和施工、交通和基础设施。
3、核电抗震领域竞争对手
(1)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是国内电网、电源装备设计、制造的综合性重点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管道预制、管道支吊架、阻尼器、铁塔、构架、电站辅机等,致力于各大产品的专业化制造,输变电铁塔、构架产品具备规模制造实力,是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核电、火电、石化等领域。
(2)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一家研发、制造核电和铁路领域光、机、电、液一体化非标设备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阻尼器、钢轨焊接生产线数控设备、液压起拨道机、蒸汽发生器支撑部套等,应用领域包括铁路工程、核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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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技术水平和经营模式
1、行业技术水平
建筑减隔震技术是国外成熟的抗震技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建筑减隔震技术在经历地震检验后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被大规模推广应用。我国的建筑减隔震技术也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研究,在2012年,云南省地方标准率先将隔震橡胶支座的关键技术指标提升至日本标准水平,有效突破了技术应用瓶颈,推动云南成为国内减隔震技术应用的主要市场。2018年,国家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T 118-2018)将关键技术指标统一提升至云南地方标准水平,标志着我国建筑减隔震技术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为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随着核电抗震领域和地铁上盖、工业厂房等震振控制领域需求的不断释放,行业针对相关方向进行研发。2021年,“华龙一号”福清5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其抗震设计基准达到 0.3g 超过欧洲第三代核电技术 0.25g 的抗震标准,达到国际最高抗震安全标准。2023年,北京地铁16号线北安河车辆段上盖项目现场完成了震振控制演示实验,通过模拟地铁振动激励及地震作用,验证了技术可靠性,标志着震振双控技术已具备成熟的工程应用条件。
综上所述,我国建筑减隔震(振)技术行业已形成传统建筑减隔震技术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震振双控技术前沿化、差异化突破,核电抗震技术到达国际领先的发展格局。
2、经营模式
建筑减隔震产品属于建筑材料的一种,隔震产品需安装在建筑物的基础或下部结构和上部结构之间,减震产品需安装在建筑结构某些部位(如支撑、剪力墙、连接缝或预埋件),以达到降低地震危害的目的。减隔震产品系针对每个建筑项目的特殊产品,建筑项目基本需要经过下列阶段:土地使用权取得后的地勘报告、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减隔震设计专项审查阶段,减隔震设计专项审查通过后才能最终确定项目是否使用减隔震技术、使用减隔震产品性能参数、规格型号,在减隔震产品性能参数、规格型号确定后,减隔震产品生产商通过合同洽谈、招投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获取合同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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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性能、规格要求组织生产。而核电建筑项目在确定方案设计的同时就确定了项目所需具体的减隔震产品。
(八)所处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公司减隔震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橡胶及橡胶助剂、铅锭和溶剂。钢板、橡胶和铅锭均属于大宗商品,价格受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但上游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内外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充分,各种原材料供应充足,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建设项目的施工方及少量业主方,主要应用于学校、医院、大型交通枢纽、地铁上盖建筑、核电站等领域的建筑物,下游行业为建筑业和核电行业,受到一定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调控政策以及核电发展战略的影响,且与国家或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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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具备减隔震行业领先的研发实验条件与专业技术团队,积极与国内多家知名大型设计院进行长期合作,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较高的产品制造工艺水平。通过公司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大量研发试验和经验积累,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掌握了橡胶配方、橡胶加工工艺、胶黏剂粘接工艺、支座硫化成型工艺、阻尼器生产工艺、提高疲劳性能的焊接工艺等多项核心技术,能够保证橡胶的抗变形、抗老化、耐候性以及橡胶和钢板的紧密黏接、阻尼器力学性能及
耐久性等要求,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2、行业标准的参编者
公司凭借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了多项地方、行业及国家标准的制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公司作为参编单位或主编单位,累计已编在编的减隔震技术标准80部,其中国家标准4部、行业标准7部、团体标准22部、地方标准42部、企业标准 5部,包括国家标准《建筑钢结构球型支座》(GB/T32836-2016)、《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T118-2018),住建部标准《基于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抗震技术导则》(RISN-TG046-2023)等。
3、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资源整合,突破了传统单一产品生产企业的局限,致力于深度参与工程项目全过程,提供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减隔震(振)整体解决方案。
服务链条涵盖前期技术咨询、结构分析与方案设计,中期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检验与销售,以及后期的实时监测、安装指导、维护更换等环节。在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公司能够基于深厚的技术积累持续优化减隔震设计方案,在确保结构安全与抗震性能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提升项目的经济性。
4、品牌及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学校、医院、商住地产、重大市政工程、核电站等对
抗震设防要求高的建筑。公司承接了较多的国内重大标志性减隔震项目,如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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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大兴国际机场项目、北京首都博物馆东馆项目、上海日本领事馆、唐山中海
油 LNG储罐项目和海南昌江核电站等。这些项目不仅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施工经验,也提高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获得了国家和地方权威机构的认可,也为公司未来开拓海外市场奠定了基础。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内容
(一)主营业务
震安科技是专业从事建筑减隔震(振)技术咨询,减隔震(振)结构分析设计,减隔震(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检测、安装指导及更换,减隔震(振)建筑监测,售后维护等成套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已建成国内规模领先的减隔震(振)产品生产基地,拥有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和各类专业生产车间和生产线,能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全系列建筑隔震支座、消能阻尼器、震振控制类支座、液压阻尼器等产品的生产需求,同时凭借在建筑结构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可采用光纤传感技术实现高精度、多参数、一体化的结构健康监测。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
1、传统隔震产品
传统隔震产品通常是在建筑物底部形成柔性底层,使得上部建筑结构与地基基础隔开,产生类似滑板的效果,使得结构体的晃动转换为隔震产品的横向位移,从而降低地震波(或其他振动)的影响。
序号系列图片产品介绍
隔震通过延长结构自振周期,增大结构阻尼,可隔离大
1橡胶部分地震力,尽可能地保障了建筑的正常使用功支座能,适用于所有隔震建筑。
弹性通过滑移材料在滑移面板上水平滑动来隔离地震,
2滑板减轻向上传递的地震能量,一般与其他橡胶隔震支
支座座配合使用,适用于所有隔震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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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系列图片产品介绍
摩擦一种利用单摆原理来延长结构自振周期,利用球面
3摆支接触摩擦滑动来消耗能量的减隔震装置,能使结构
座在地震下免受破坏,适用于大部分的隔震建筑。
2、传统减震产品
传统减震产品是在地震(或者其他振动)发生时,吸收振动能量,减少建筑或桥梁的结构体破坏,达到减震的效果。
序号系列图片产品介绍
最大限度吸收和消耗地震对建筑结构的冲击能量,
1黏滞阻缓解了地震对建筑结构造成的冲击和破坏,保障建
尼器筑安全,适用于减缓地震、风振、移动荷载、动力设备引起的结构振动。
具有耗能能力强、滞回性能优良的特点,可以在结
2屈曲约构中充当“保险丝”,使得主体结构基本处于弹性
束支撑范围内,常用于大跨重载结构,为结构附加刚度。
利用高分子复合型摩擦材料与摩擦钢板的相互摩
3摩擦阻擦,使摩擦力转化为热能的方式将地震能量耗散出
尼器去的一种阻尼器,属于位移相关型消能减震装置,适用于民用建筑、生命线工程、工业建筑等。
3、震振控制产品
震振控制产品采用水平隔震单元与竖向隔振单元协同作用,水平向隔离地震提高结构安全性,竖向隔离地铁等振动,从而实现震振双控的效果。
序号系列图片产品介绍三维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和水平解耦厚叠层支座串
1橡胶联,适用于高烈度区低层或高层震振双控需求
隔震
结构、地铁上盖。
支座三维
水平向通过摩擦摆隔震,竖向通过厚叠层橡胶橡胶
支座隔震(振),水平竖向独立工作,互不干
2摩擦涉,适用于高烈度区低层或高层震振双控需求摆支
结构、地铁上盖。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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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系列图片产品介绍
阻尼由螺旋钢弹簧经阻尼处理构成,旨在减少从该
3弹簧设备向支承结构或从支承结构向该设备传递振
隔振动或冲击力,适用于地铁沿线、上盖建筑、设支座备机房、发电机组等。
4、核电抗震产品
核电抗震产品包括用于核电站的各类工艺管道等设备的抗震减振全系列液
压阻尼器,各类特殊设计和专用设备日常监测的大型阻尼器性能试验台等。
序号系列图片产品介绍
核级大整体全对称封闭结构设计,独立可拆式一体化阀
1型液压组、刚度精准可调,具有载荷容量大、阻尼刚度
阻尼器精准等特点,可用于核电厂主设备的支承。
能源管性能稳定可靠,寿命长,安装维护方便,广泛应
2道液压用于核电、石化、火电各类工艺管道或关重设备
阻尼器的抗震减振。
(三)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以直接采购为主,并辅以 OEM模式采购,具体如下:
(1)直接采购
公司采购按照“以销定采,保持合理库存”的原则进行采购,并保持通用原材料及标准部件适当的储备量;公司计划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需要计算各
种原材料的用量,然后结合库存情况,得出需要采购的数量,并提出物料需求申请。公司采购部制定有《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定向协议等方式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及时维护认证《合格供应商名录》。
(2)OEM模式采购
公司通过 OEM 模式采购的产品主要集中于传统减隔震领域相关品类。受传统减隔震市场景气度下行、下游需求稳定性较弱影响,叠加部分项目存在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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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性、脉冲式的减隔震产品需求,公司难以提前充足备货,却可能需在短时间内向部分项目客户交付大批量产品。在此背景下,公司综合考量生产计划合理排布、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等因素,对部分产品由公司自主完成图纸设计后,通过 OEM模式委托供应商开展生产。前述模式下公司对相关 OEM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模式。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及市场预判制定生产计划,并依据实际发货需求及时调整优化。生产指令通过《生产通知单》下发至生产部,技术部同步下发《生产技术通知单》,由生产部统筹协调各车间组织领料与生产。同时,计划部根据生产进度制定《委外加工计划》,将图纸、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资料转交外协加工商,委托其完成钢板及预埋件生产、铅芯制作等通用性强、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加工环节。
3、销售模式公司以直销为主,客户群体涵盖业主方、施工方等。对于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公司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基本遵循从前端技术咨询、专项方案设计到合同签订、售后闭环管理的统一服务流程,由设计与销售协同推进,设计成果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地方标准并经内部审核后发送给业主方或项目设计单位。
(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1、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设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41254.418563.442035.4330655.5379.24%
机器设备36915.8214059.172757.5020099.1561.92%
运输工具990.55730.320.16260.0726.27%
办公工具733.74511.602.51219.6330.28%
实验设备1463.71446.55-1017.1669.49%
其他1015.41669.32-346.09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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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合计82373.6424980.424795.5952597.6369.67%
注:成新率=(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原值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如下:
序号持证主体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构有效期截至
1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发行人 D353605629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07-01
书
2 发行人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453000384 - 2027-11-01
3 发行人 排污许可证 91530000697991018H002Q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31-01-03
4 发行人 排污许可证 91530000697991018H001Y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9-11-11
5 (云)JZ安许证字发行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001210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7-09-13
6 发行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5301010201005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9-07-17
7 发行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5301110373069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7-07-14
8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常州格林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 S(26)09号 2031-03-31
计许可证
9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常州格林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 Z(26)15 号 2031-03-31
造许可证
10 常州格林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3204140047997 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2030-04-29
委员会
11 常州格林 排污登记凭证 913204127437197617001Z - 2030-05-07
12 常州格林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432015619 - 2027-12-16
13 河北震安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513000292 - 2028-10-28
14 JY31302840000623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震安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6-12-23
行政审批局
15 91130293MA0E6RN37P001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震安 排污许可证 U 2026-07-19行政审批局
(六)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联合研发。通过公司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大量研发试验和经验积累,公司在橡胶配方、胶黏剂粘接工艺、硫化工艺、阻尼器生产工艺等方面形成了自主成套生产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为生产出高质量、高性能的减隔震产品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创新类别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号
1一种隔震橡胶支座及其自主研发原始创新用于隔震橡胶支座
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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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核心技术技术来源创新类别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号
2建筑隔震弹性滑板支座自主研发集成创新用于超大直径弹性滑板支座施工安装
施工方法一种用于建筑隔震橡胶
3支座的可互动式防火保联合研发集成创新用于隔震橡胶支座防火
护装置
4一种具有耐疲劳特性的自主研发集成创新用于黏滞阻尼器
粘滞流体阻尼器
5一种调谐质量阻尼器自主研发集成创新用于调谐质量阻尼器
6一种摩擦摆隔震支座自主研发集成创新用于摩擦摆隔震支座
7一种一体型防火隔震橡自主研发集成创新用于隔震橡胶支座防火措施
胶支座
8橡胶支座硫化成型工艺自主研发集成创新用于橡胶支座的硫化成型
9高阻尼橡胶配方自主研发原始创新用于高阻尼橡胶支座橡胶材料
10黏弹性橡胶配方自主研发原始创新用于黏弹性阻尼器橡胶材料
11隔震支座橡胶配方自主研发原始创新用于隔震橡胶支座的橡胶材料
12一种复合叠层弹簧隔振自主研发集成创新用于弹簧隔振装置
装置
13一种抗震型钢弹簧隔振自主研发集成创新用于抗震型钢弹簧隔振装置
装置
14用于液压阻尼器的静态、动态性能试液压阻尼器测试台自主研发原始创新
验用于确保弹簧接触线长度满足规范要
15一种弹簧接触线补偿方联合研发原始创新求,改善弹簧支撑圈与有效圈交接处
法和结构
的应力分布,提升弹簧疲劳性能
(七)主要产品产能和产量
1、公司近三年减隔震产品产能利用率
公司隔震产品工艺流程基本一致,不同型号仅在原材料、工时耗用存在差异,成本与钢材用量呈线性关系。公司以 600mm橡胶隔震支座为标准型号,按钢材耗用量折算系数,统一统计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减震产品先按大类划分,再参照前述方法折算为标准型号后合并统计。核电产品以63缸径液压阻尼器为标准型号,采用同类折算方法核算。公司相关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套产品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折算产能14614714614794440隔震产品折算产量21432269375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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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产能利用率14.66%18.43%59.15%折算产能524873620832034减震产品折算产量75601026215499
产能利用率14.40%28.34%48.38%折算产能360582991323894核电产品折算产量29425192738772
产能利用率81.60%64.43%36.71%
注:上表产能、产量不包括 OEM 采购。
报告期内,受传统减隔震产品销售规模收缩、前期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减隔震产品产能利用率明显下降并处于较低水平;核电产品则随业务拓展及募投产能释放,产能利用率有明显提升。
2、公司近三年减隔震产品产量、销量及产销量
公司隔震、减震、核电产品型号数量众多,按照公司实际生产、销售产品数量统计,具体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套主营产品分类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销售量133131954835764隔震产品生产量118682249437576
产销率112.18%86.90%95.18%销售量11885874810833减震产品生产量8379903215344
产销率141.84%96.86%70.60%销售量20652145914902核电产品生产量1984479886823
产销率104.07%182.66%71.85%
注:上表产量、销量包括 OEM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率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各年度波动主要系项目生产交付及产品出库节奏差异所致。
(八)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橡胶及橡胶助剂、铅锭和溶剂。公司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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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较低且价格较为稳定。目前公司各类物料的合格供应商充足,且与多家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不存在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供货量充足。
1、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原材料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钢材9491.1381.71%11639.6081.95%16570.8479.55%
橡胶及橡胶助剂1296.8311.16%1538.7110.83%2585.3712.41%
铅锭527.044.54%543.223.82%935.394.49%
溶剂300.722.59%481.73.39%738.983.55%
小计11615.72100.00%14203.23100.00%20830.5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结构整体较为稳定。
2、OEM成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OEM成品采购金额分别为 8861.99 万元、3484.94 万元、
4484.7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 OEM成品采购规模有所波动,主要受具体项目需求影响。
客户因业主需求、施工进度等下达突发性订单时,公司会通过 OEM 模式对外采购部分产品,各期相关项目数量及规模不一,进而导致采购规模波动。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
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控制权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涛先生变更为宁花香、周建旗夫妇。
新实际控制人对现有减隔震业务延续审慎稳健的经营思路,公司将通过聚力发展优质高效业务、深入地铁上盖物业等新兴领域、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和
开拓海外市场等方式,从规模化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充分利用新实际控制人在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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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等制造领域积累的深厚资源储备与产业经验,将聚焦算力侧的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作为新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未来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
此外,公司将推动新老业务融合、协同发展,拓展数据中心、半导体制造等减隔震(振)领域。
(二)实现发展目标的路径和计划
1、延续减隔震业务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发展方向
(1)多措并举应对行业挑战,坚守质量优先经营思路
受政策、行业规范及宏观环境影响,国内减隔震市场推进不及预期,公司主动进行了销售策略的调整,主动放弃部分资金状况不佳、毛利率低于一定标准的项目,同时,积极开展对以往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保障公司现金流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公司未来将坚持质量优先的销售策略,继续以资金状况和毛利率水平作为标准,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序进行业务扩张,持续聚焦高质量业务。
(2)深入新领域
公司产品下游涵盖传统减隔震、震振控制及核电抗震三大领域。传统领域增长乏力,但震振控制领域随高端制造发展需求持续提升,核电领域亦因国家政策推动需求稳步增长。公司收入目前以传统减隔震和核电抗震领域为主,同时积极布局震振控制等新兴领域。未来将依托优势产品,深耕震振控制与核电抗震市场,拓展新业务空间。
(3)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
公司长期通过与建设主管部门、设计院开展定期的减隔震技术推广活动以
及专业的减隔震设计培训,提升行业认知并挖掘合作机会。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减隔震设计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加大设计领域拓展,深化与头部设计院合作。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将进一步巩固自身在减隔震行业地位,为推动我国建筑抗震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4)开拓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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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我国以外,全球地震带沿线国家也面临着地震可能带来的巨大破坏风险,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应用减隔震技术较早、相关技术水平较为成熟,其他国家也因灾害、政策与经济发展逐步重视。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通过深入研究海外市场需求及行业标准,稳步开拓海外市场,于2025年度完成南美部分国家的产品销售;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减隔震领域的技术、产品优势,顺应相关国家减隔震行业的发展趋势,更加积极地开拓海外市场。
2、积极推动新业务发展一方面,公司充分依托新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算力温控产业积累的资源、成果及经验,通过投资控股相关公司介入算力温控产业;另一方面,公司未来将适时通过其他市场化方式加速布局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
3、推动新老业务融合未来,公司将积极推动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深度融合,强化技术协同与方案整合,依托现有减隔震(振)业务与未来新业务在数据中心、半导体制造等算力基建领域的协同优势,持续拓展相关场景应用,助力公司在算力基建减隔震(振)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
4、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管理运营水平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架构,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并持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使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公司将在管理扁平化、决策快速高效的基础上,深化和精细化对各部门、各子公司的管理,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保障规范运作。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持有的对外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
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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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认定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如下:
1、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于财务序号项目账面价值主要内容性投资
1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员工其他应收款771.19否
社保或备用金等
2其他流动资产1449.56主要为预缴增值税等否
3长期股权投资1069.03主要为以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否
企业
4其他非流动资产2717.85主要为抵债房产、合同资产否
合计6007.6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152129.01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财务性投资占比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金额。
2、财务性投资认定金额和依据
公司对财务性投资认定金额和依据分析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71.19万元,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员工设备及备用金、往来款等,均系日常经营活动而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1449.56万元,主要系预缴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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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为已投资的联营企业中建震安,前述投资系围绕主营业务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717.85万元,主要系预售房产、商铺冲抵公司货款形成的抵债房产以及日常经营形成的合同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
月(2025年8月10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七、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创三鑫未控制其他企业,且除控股发行人外,华创三鑫无实际经营业务。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成立注册资本/出资直接序号企业名称地区间接持股主营业务
时间额(万元)持股从事塑胶结
12009-广东省东创技术11-308837.1835.07%
同心园持股
5.79%构件的生产深圳市
与销售
2苏州东创智造科2025-01-0615000.00
江苏省-东创技术持股未实际开展
技有限公司苏州市66.67%业务
3安徽东创汽车零2023-2000.00安徽省-东创技术持股从事塑胶结
部件有限公司11-23六安市100%构件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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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注册资本/出资直接序号企业名称地区间接持股主营业务
时间额(万元)持股与销售广西壮从事塑胶结
4南宁东创智能制2020-族自治东创技术持股
造有限公司11-102000.00-构件的生产区南宁100%与销售市从事塑胶结
5广东东创精密技2023-09-181800.00
广东省-东创技术持股构件的生产
术有限公司东莞市100%与销售从事汽车零
6湖南日新科技有2008-湖南省东创技术持股
限公司08-281200.00-85%部件的生产株洲市与销售
7东莞市东创技术2016-11-081000.00
广东省-东创技术持股未实际开展
有限公司东莞市100%业务
8深圳快飞时代科2022-广东省东创技术持股未实际开展
技有限公司03-31300.00-深圳市100%业务深圳东创创新智深圳快飞时代科
92025-40000.00广东省未实际开展能科技合伙企业02-19-技有限公司为执深圳市业务(有限合伙)行事务合伙人
10深圳东创智慧科2022-300.00广东省-东创技术持股未实际开展
技有限公司07-04深圳市65%业务
112017-广东省未实际开展耕德更远01-136.0090%-深圳市业务
122017-同心园03-011100.00
广东省-耕德更远为执行未实际开展深圳市事务合伙人业务
132023-30.00广东省100%-未实际开展东创数智06-25深圳市业务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拟投资项目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创三鑫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出具
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本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震安科技及其控股
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震安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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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控制/控股的其他企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
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人/本企业在该等企业
中的控股/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本企业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震安科技进行同业竞争,本人/本企业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震安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连带的赔偿责任。
3、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与震安科技存在关联关
系期间或本人/本企业构成震安科技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持续有效。
八、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发行人及子公司相关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情况如下: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5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金额序号当事人诉讼地位对方当事人案由进展(万元)
1云南德春钢结构工建设工程施工震安科技被告3231.55审理中
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云南德春诉震安科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年10月22日,震安科技与云南德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
定震安科技将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发包给原告承包施工,该工程于2022年11月9日最终取得建设监管部门联合验收,云南德春于2023年3月21日将工程项目所有归档资料移交昆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后因工程工期、最终结算工程款、工程质量等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2024年2月6日,云南德春向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官渡区法院”)起诉,请求昆明官渡区法院判令震安科技:1、立即向云南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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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程款26961929.13元;2、向云南德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646376.64元(暂计算至2024年1月31日);3、向云南德春支付工期延误损失
3680383.79元;4、向云南德春支付保全担保费218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以上暂计32315489.56元。随后,云南德春向昆明官渡区法院申请保全震安科技财产,昆明官渡区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4)云0111财保326-1号),裁定查封震安科技名下坐落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鱼翅路社区云投财富商业广场21层办公配套2101-2107号房屋
7套、22层办公配套2201-2220号房屋20套,总面积2273.82平方米,总价值
33852542.00元,查封期限为三年。
随后,因工程延期问题,震安科技向昆明官渡区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昆明官渡区法院判令云南德春向震安科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2893748.08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该案尚在等待法院择期判决当中,震安科技被查封的不动产尚在正常使用,该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
(三)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的纪律处分、监管措施及受到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过云南监管局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及深交所的监管函,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2025年3月,公司收到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号)及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7号),公司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规
范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治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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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部分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存在瑕疵,包括部分董监高未出席及列席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仅推举了一名股东参与监票。二是在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时,拟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三是部分独立董事未在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四是部分“三会”会议文件记录或存档不准确、不完备。
(2)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
一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日超过董事会授权的管理期限。二是以募集资金置换中介费用事项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且未披露。三是个别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告中存在时间披露错误。
(3)会计核算不准确
一是部分包安装项目在确认收入当期未同步结转安装成本,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不匹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二是对个别客户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不充分,应收账款减值计提金额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三是部分制造费用会计核算存在跨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四是个别项目合同履约成本入账不完整,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
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4)内部控制不规范
一是采购及供应商管理不规范,包括部分物资存在先入库后检验的情形、部分采购计划及合同未按规定权限审批、供应商资格管理不规范等。二是产成品入库管理不规范。三是收入确认单据存在瑕疵。
针对上述情况,云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交所责令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整改情况
(1)公司及相关事项负责人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监管措施中
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严格按照云南监管局的要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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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及相关事项负责人以此为鉴,持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继续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
九、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报告期内,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5年7月3日下发《关于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745号),就发行人2024年年报情况进行问询,问询及回复情况如下:
事项主要问题摘要回复情况
1、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1)营业收入下滑
导致毛利下降:*宏观经济下行,基建行业建设放说明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缓;*公司调整经营策略,放弃了部分需要大额垫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业绩下滑趋势资且毛利率低于一定标准的项目;(2)期间费用减
是否将会持续,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改
少;(3)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新计提固定资善措施。
产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2、公司已经拟定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经营业绩。
1、国内基建行业建设进度放缓,行业内竞争加剧
说明隔震支座产品毛利率明显下降的
导致单位产品销售价格下降;2、公司本年度产能
原因及合理性,对比同行业是否处于业绩变动利用率不高导致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上升;3、与同合理水平以及是否存在不具备商业实
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处于合理水质的收入。
平;4、公司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通过催收、诉讼等手段加大了应收账款催收力
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上升、度,同时优先考虑资金有保障且结算条款有利于公与当期净利润变动趋势背离的原因及司的项目;2、公司尽可能采用票据方式与供应商合理性。进行结算;3、通过优化人员结构减少职工薪酬;
4、营业收入及利润下滑导致税费减少。
列示报告期及上年同期前五大客户的1、列表展示报告期与上年同期前五大客户的情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况;2、不存在关联关系。
账龄结构的变化;坏账计提比例的依1、列表展示账龄结构变化情况;2、1年以上账龄
应收账款据;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对比同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1)宏观经济下行,行行业公司的差异;1年以上账龄应收业景气度下降;(2)客户资金紧张;3、列示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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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问题摘要回复情况
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原则,以及按单项和按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具体情况;4、与同行业公司比较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系收回还是公司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系本期收到以前年度转回,转回的确定依据、与计提时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的回款后,按收回金额和计算的差异及前期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提比例计算的收回金额。
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明细;
与公司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对应关系1、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的明细;2、前五大
及差异原因;欠款方与公司主要人员欠款方最近五年均有业务往来;3、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主要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斜的其他关系。
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名1、列示按单项计提客户以及不存在关联关系、利
称、交易背景、账龄及计提比例依益倾斜、资金占用,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2、据;相关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键列表展示应收账款、账龄、坏账计提比例及依据;
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倾3、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已采取或拟采
斜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取协商还款、达成调解、诉讼、强制执行等追偿措及资金占用情况;追款措施。施。
存货账面价值持续增长的原因及主要系公司在消化原有库存时因发货时间有所延合理性。后、以及需按照订单对定制化产品进行备货导致。
1、库存商品中已签合同部分占比较高;2、部分客
户因资金紧张,项目建设期间延长导致发货时间有所延长;3、包安装的减隔震产品在安装完成后,需等待总包方、监理及业主方对隔震层进行分项工库存商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程验收后确认收入,而分项工程验收时间不受公司控制;4、部分项目在公司发货或安装完成后,因资金问题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该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列表展示期末存货类别、库龄、存货跌价准
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测备;2、详细说明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存货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是否存
及测算过程;3、可变现净值测算的重要假设及关
在较大变化,以及原因及合理性;存键参数的选取标准与2023年一致;4、2024年需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测算方
的计提是否谨慎、充分;与同行业公
法计提谨慎、充分;5、列表展示同行业公司情况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并说明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以前年度因项目长期停工或项目取消等原因对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项目对应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前期存货跌价备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准备计提准确;2、2024年因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准确。准备的通用配件实现对外销售,因此公司转回了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原因合理。
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可比性不高,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因合理。
列示期末固定资产明细;是否存在产1、列表展示期末固定资产明细;2、公司年末在手
能过剩风险;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订单金额充足,因此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3、相固定资产及充分、合理。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在建工程说明本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1、分项目详细说明在建工程转固的具体情况;2、体情况;说明结转时点及金额是否在建工程结转时点及金额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准确。则》相关规定。
说明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1、费用率较高且上升原因:(1)国内基建行业建期间费用
费用率较高且较上年上升的合理性,设进度放缓,建筑项目开工率较去年同期显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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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问题摘要回复情况
与同行业公司费用率水平相比是否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下滑;(2)虽然三合理。项费用亦在下滑但营业收入下降幅度高于三项费用下降幅度;2、费用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比较:
(1)公司三项费用比例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
职工薪酬占比较高,剔除该项影响后与同行业差异较小;(2)2024年度公司因营业收入规模大幅下降导致三项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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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公司已完成控制权变更
2025年6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三鑫的两名法人股东昆明振华、北
京凯韦铭与东创技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东创技术以人民币61608万元对价,受让昆明振华、北京凯韦铭持有的华创三鑫100%股权;同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涛先生与东创技术签订《表决权放弃协议》,李涛先生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33154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以下简称“弃权股份”)股份的表决权,在《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弃权期限内,弃权股份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权。同时,李涛先生出具《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自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日起至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地位之日期间,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025年10月28日,上述协议转让股权事项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
实际控制人由李涛先生变更为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
2、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面临挑战
公司为专业从事减隔震(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受近年来宏观经济影响,国内房地产及基建投资放缓,部分区域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建设力度减弱,且相关业主单位及总包企业资金到位率不及预期,共同导致公司下游需求未达预期。此外,《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实施后市场推进不及预期、行业规范程度有待提高,亦对公司产品需求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受上述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连续亏损,业务发展面临一定挑战。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提升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奠定公司持续发展基础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宁花香女士、
1-1-54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周建旗先生通过华创三鑫控制公司18.12%股份,实际控制比例相对较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花香女士、东创数智,其中东创数智实际控制人为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通过本次发行,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将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提升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本次发行可为公司巩固减隔震业务、布局新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由李涛先生变更为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
新实控人入主后,将继续稳步推进减隔震业务发展,推动现有业务从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同时依托其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等高端制造
领域的资源优势,择机通过市场化方式布局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打造
第二增长曲线,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并维护股东利益。本
次发行可进一步支撑公司新老业务发展的流动性需求,能够加速构建公司未来发展格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经营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3、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花香女士及东创数智。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宁花香
(1)基本信息宁花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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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宁花香女士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起止日期任职单位职务
2016年11月至今东莞市东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7年1月至今深圳市耕德更远创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9年7月至2026年5月东莞市东创精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9年4月至2023年5月东莞市东创精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年11月至今南宁东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年12月至今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年12月至2023年9月南宁东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3年6月至今深圳东创数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3年9月至今广东东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23年10月至今深圳快飞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年9月至今深圳市建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5年1月至今苏州东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25年3月至2026年5月浙江东创精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2、东创数智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东创数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6月25日注册资本30万元法定代表人宁花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CNR0CW5N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时代广场16栋
注册地址 B902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卫星通信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经营范围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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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东创数智为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共同控制的公司,其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宁花香女士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东创数智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控制的其他公司。
(三)本次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本次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之间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四)认购资金来源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宁花香女士及东创数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宁花香女士及东创数智已出具《关于本次认购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承诺:“本人/本企业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
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
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宁花香女士及东创数智已出具《关于本次认购股票主体资格的承诺函》,承诺:“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情形;属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情
1-1-5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形;属于证监会离职人员入股情形;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五)是否存在将其持有的股票质押后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或计划宁花香女士及东创数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鉴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华创三鑫持有的现有上市股份已全部质押,故不存在将其所持现有股票质押后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及相关计划。
(六)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本次发行对象承诺,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即2026年2月
10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同时承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即2026年2月10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减持本次
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发行人股份。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摘要2026年2月10日,发行人与宁花香、东创数智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2026年6月8日,发行人与宁花香、东创数智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其内容摘要如下:
(一)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宁花香(以下乙方1和乙方2合称“乙方”)
乙方2:深圳东创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2、标的股份与发行价格
(1)标的股份
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为 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乙方 1和乙方2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拟股份认购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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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价格
*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
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精确至分。
3、认购金额与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080.98万元,本次发行股份全部由乙方1和乙方2以现金方式认购。
*乙方1和乙方2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
46416652股(含本数),其中乙方1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乙
方2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认购数量的确定方式为: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数量,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
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乙方的认购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依照本协议相关约定确定的调整后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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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甲方及其为本次发行聘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在本次发行所有生
效条件得以满足、成就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限内,向乙方1和乙方2分别发出《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应列明认购方的认购股份数量、每股认购价格和认购方须支付的认购价款、付款截止日期以及指定用于接
收认购价款的银行账户的详情。《缴款通知书》载明的付款截止日期须至少晚于发出缴款通知书10个工作日。
*乙方1和乙方2应在付款截止日期之前,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股份认购价款划入甲方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在乙方按前述条款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其各自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5、锁定安排乙方1和乙方2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具体以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算)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届时应按照相应要求出具锁定期承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政策进行调整并适用于乙方本次认购的股份的,乙方同意限售期同时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1和乙方2基于本次认购取得的甲方股票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衍生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本次甲方向乙方发行的 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流通交易。
6、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任一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该乙
方出具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认购价款的,则构成该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该乙方应按未缴纳认购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二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该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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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应按应缴纳认购资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项下约定的认购股份认购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董事会或股东
会通过;或/和(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或/和(3)中国证监会的注册通过,不构成甲方或乙方的违约。
*如因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关要求,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或取消的,任何一方无需就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事宜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
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7、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协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各方同意,本协议由各方盖章并经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摘要
1、对原协议第二条“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1-1-61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精确至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等涉及确定发行价格的机制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方案调整内容确认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机制
各方确认,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机制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修订内容执行。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及认购份额分配
各方确认,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4080.98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6416652股(含本数),未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乙方1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040.49万元,且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乙方2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7040.49万元,且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依照调整后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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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议效力与原协议关系
*原协议条款的继续有效与修订
A.未变更条款的持续效力
除本补充协议第一条明确修改及第二条确认事项涉及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仍应严格履行。
B.条款冲突的优先适用规则
如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仍以原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花香女士、东创数智,宁花香女士、东创数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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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
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精确至分。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80.98万元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6416652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宁花香女士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040.49万元,且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东创数智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7040.49万元,且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3208326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七)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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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80.9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花香女士及东创数智,宁花香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东创数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夫妇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相关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已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华创三鑫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500729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12%。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通过东创技术控制华创三鑫100%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宁花香女士及东创数智全额认购,东创数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夫妇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以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发行结束后,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女士及周建旗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上升至29.90%,宁花香女士及周建旗先生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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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3月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注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规定: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或
者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时须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6416652股(含本数)未超过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符合上述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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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为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即2026年2月10日)前十八个月内,不存在申请增发、配股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符合上
述第二项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上述第三项的规定。
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中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符合上述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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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80.9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为巩固现有减隔震业务、寻求新突破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持续稳步推进减隔震业务发展,推动现有业务由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具体而言,公司对于现有业务将坚守质量优先的经营思路,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业务扩张,持续聚焦高质量业务;
其次,公司将依托优势产品,深耕震振控制与核电抗震市场,拓展新业务空间;
最后,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减隔震领域的技术、产品优势,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在巩固现有减隔震业务、寻求新突破过程中新增的营运资金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2、为加速布局新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算力温控产业是为数据中心、智算中心、AI 服务器集群等算力基础设施提
供热量控制与管理解决方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在高功率密度、低 PUE、绿色低碳的行业强约束背景下,液冷方案正从可选配套快速升级为刚需标配,成为拉动算力温控产业增长的核心引擎。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相关数据,我国智算中心液冷产业市场规模较大、增速较快,在此行业背景下,业内相关市场参与方均在加速布局算力温控产业,以持续提升自身市场占有率。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一方面将充分依托新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算力温控产业积累的资源、成果及经验,通过投资控股浙江东创精艺科技有限公司介入算力温控产业;另一方面,公司未来将适时通过其他市场化方式布局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公司拟通过上述措施,持续聚焦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抢抓行业发展机遇,打造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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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算力温控产业投资规模较大、营运资金需求较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为公司新业务的顺利推进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保障公司在算力温控产业布局战略的有效落地。
3、提升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保障新业务顺利发展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周建旗夫妇通过东创技术、华创三鑫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相对偏低。通过本次发行,实际控制人将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同时实现部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公司开展的算力温控新业务部分需依托实际控制人在相关产业的资源、成果及经验,因此,持股比例提升将有效增强实际控制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实现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期深度绑定,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此外,随着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进一步提升和股权趋于集中,将更有利于保障公司新业务的顺利发展。
4、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有效降低运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使得整体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实施的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向公司注入一定的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发行人内部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公司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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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1、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综合考虑公司的可自由支配资金、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最低
资金保有量、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资金保有量、未来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偿还借款所需资金等进行测算,以2025年末为起始点,未来3年内(即2026年-2028年),经测算,公司的资金缺口为92847.24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类别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货币资金余额162438.51
可自由支配资金不能自由支配的受限资金25528.40
2025年末可自由支配资金3=1-256910.11
未来期间新增资金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1931.17
最低资金保有量583317.83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资金保有量631453.87
未来期间资金需求未来大额资金支出计划722521.30
偿还借款所需资金814395.52
未来三年资金总需求9=5+6+7+8151688.52
未来三年总体资金缺口10=9-3-492847.24
(1)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2438.51万元,不存在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中,货币资金中不能自由支配的受限资金余额为5528.40万元,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56910.11万元。
(2)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向好,主要因公司加大往年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销售回款规模高于营业收入;同时受收入规模收缩影响,采购、税费等经营性现金支出相应减少。
1-1-70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后续随着销售策略调整落地、现有业务提质发展,加之新业务逐步注入落地,公司经营现金支出将逐年递增,报告期内优良的经营现金流水平预计难以持续。
鉴于上述因素,公司通过分别预计现有业务和新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再分别基于预计未来三年现有业务和新业务的营业收入规模,测算出公司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如下:
(1)现有业务
由于报告期三年数据受销售策略调整及阶段性回款改善影响,未能完整反映公司现金流的长期波动特征;而最近五年数据综合体现了不同市场环境下的
现金流表现,更能反映公司现金流的真实水平,测算结果更为审慎合理,因此以公司近五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作为现有业务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预测值。
最近五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平均
过去五年营业收入53103.7641709.4169405.0889724.9267032.7064195.1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886.379612.417787.53-3800.61-18285.023040.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7.45%23.05%11.22%-4.24%-27.28%4.74%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新业务
公司新业务将聚焦于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中的液冷业务,从数据可获得性角度,公司基于 Wind 液冷服务器概念指数(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中的上市公司样本,在其中根据收入规模、业务关联性等标准选取可比公司,并以其最近五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水平,作为新业务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预测值,选取的可比公司和最近五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最近五年营业收入最近五年经营活动现金流证券简称量净额占营业收平均数量净额平均数入比重
超频三75348.79-3359.60-4.46%
1-1-71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经营活动现金流最近五年营业收入最近五年经营活动现金流证券简称量净额占营业收平均数量净额平均数入比重
佳力图69429.73533.460.77%
曙光数创59279.64-8208.24-13.85%
高澜股份116745.781740.921.49%
平均值-4.01%以上述4家可比公司最近五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
均值作为公司新业务预计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具体为-4.01%。
考虑到公司未来对现有业务延续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发展方向,以及积极推动算力温控新产业发展,通过“预计未来三年现有业务收入规模*现有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和“预计未来三年新业务收入规模*新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合计测算了公司未
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预计营业收入83103.7697459.15118683.77
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11.43735.57-115.84
(3)最低资金保有量
公司需要持有一定的货币资金用于支付员工工资、支付供应商货款、缴纳
各项税费等经营活动。为保证公司稳定运营,公司通常预留满足未来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活动所需现金作为最低现金保有量。结合公司2025年度付现成本总额、现金周转天数等数据,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为83317.83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计算公式2025年度数据
付现成本总额 B=C+D+E-F 49236.87
营业成本 C 37119.90
期间费用合计 D 17292.99
税金及附加 E 843.73
非付现成本 F 6019.75
1-1-7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项目计算公式2025年度数据
存货周转天数(天) G 300.83
经营性应收项目周转天数(天) H 662.20
经营性应付项目周转天数(天) I 345.38
现金周转天数(天) J=G+H-I 617.65
现金周转次数(次) K=365/J 0.59
最低现金保有量 A=B/K 83317.83
注:1、存货周转天数=365*平均存货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2、经营性应收项目周转天数=365*经营性应收项目平均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3、经营性应付项目周转天数=365*经营性应付项目平均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4)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资金保有量
*新业务最低资金保有量占收入比测算
由于2025年度公司尚未开展新业务,因此上述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针对公司现有业务。对于新业务,主要根据可比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与最低资金保有量占比情况的平均水平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2025年度最低资金保有最低资金保有量证券简称年度营业收入
量占收入比
超频三70451.2839594.7056.20%
佳力图73856.9632423.3843.90%
曙光数创88234.1341338.4446.85%
高澜股份98912.3844409.4144.90%
平均值47.96%
注:可比公司最低资金保有量测算方式与公司现有业务最低资金保有量测算方式一致。
以上述4家可比公司最低资金保有量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作为公司新
业务预计未来三年最低资金保有量占营业收入比例,具体为47.96%。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最低资金保有量测算
本次测算假设最低现金保有量的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一致,且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非付现成本总额等指标分别占现有业务和新业务的营
业收入比例保持稳定。根据以上假设,则2028年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
114771.70万元,相较2025年最低现金保有量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31453.87万元。(本处及以下测算仅为论证本次融资规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1-7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不代表公司对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决策)。
单位:万元项目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预计营业收入83103.7697459.15118683.77
最低现金保有量97706.61104591.82114771.70
注:上述最低现金保有量计算中,现有业务采用了公司2025年最低资金保有量标准进行测算,新业务采用了可比公司2025年度最低资金保有量标准进行测算。
(5)未来大额资金支出计划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1向浙江东创精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100.00
2与新业务相关的设备采购3421.30
3开展五金结构件业务所需的资本投入4000.00
4未来拟开展的市场化并购、合资经营等投入10000.00
合计22521.30
(6)偿还借款所需资金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14395.5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为9370.7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2139.52万元,2028年12月前将到期的长期借款2885.23万元,公司需预留足够资金进行偿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9370.7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139.52
2028年12月前到期的长期借款2885.23
合计14395.52
根据上述公司资金缺口测算可知,公司资金缺口金额为92847.24万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74080.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需要,具
1-1-74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有合理性。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将相应增加,资本结构将更为合理,公司偿债能力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有效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的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一)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减隔震(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检测、安装指导及更换,减隔震(振)建筑监测,售后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报告期后,公司通过投资控股浙江东创精艺科技有限公司,已逐步开展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的算力温控业务。前述业务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
1-1-75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行业,亦不存在境外投资的情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
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第一款的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公司本次发行为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
项目相关情况说明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否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否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否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否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否
6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
偿还银行贷款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助于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支撑公司未来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分析论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1-76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不会直接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暂不存在未披露的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
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为东创技术的实际控制人,东创技术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三鑫100%股权,能够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控制公司50072944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8.12%,因此,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本次发行后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比例将进一步增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制权不发生变化,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将仍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宁花香女士、东创数智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之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1-1-7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募集资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等情形。
六、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五年内共进行两次资金募集。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序号募集资金事项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万张/万股)(万元)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021年3月18日285.00285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2022年9月16日456.8725000.00
票募集资金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6KMAA5B0025),认为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9号)同意注册,
2021年3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8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85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77.36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28122.64万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
3月18日将人民币28122.64万元缴存于公司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
行营业部1500010635077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
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20.1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7979.8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
XYZH/2021KMAA50012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8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568713股,发行价格为54.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77.3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622.64万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年9月16日将人民币24622.64万元缴存于公司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分行营业部1588749446007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相关信息披露费及股权登记费,费用合计人民币537.2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62.77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56.87万元,资本溢价人民币2400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于 2022 年 9月 28 日完成上市。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超过18个月,符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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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资金支出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河北震安减隔震技术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进展符合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累计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7979.89
减: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2485.20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86.49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591.8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注1:“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承诺投资金额27979.89万元,累计已投入22485.20万元,节余5494.69万元,原因主要系公司主动放弃部分资金状况较差的项目,同时为了优化成本控制将大部分橡胶隔震支座产品的生产安排在昆明工厂生产完成,导致河北工厂订单量下降,原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出现节余,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3: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
1-1-80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
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因项目用地土地招拍挂程序未履行完毕缺乏推进基础、建筑行业整体需求疲软等原因分别
终止“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进展符合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累计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4462.77
减: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器、1.5万套核电站用液压阻尼器及2.5万套3930.46
配件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972.28
补充流动资金6962.77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334.63
其中: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未付款1735.89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1598.74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737.3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注1:“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器、1.5万套核电站用液压阻尼器及2.5万套配件项目(一期)项目”承诺投资金额8000.00万元,累计已投入3930.46万元,应付未付款项1233.38万
1-1-81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元,节余2836.16万元,原因主要为工艺优化、设备改进的原因,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7000.00万元,实际未开始投资,节余7000.00万元,原因为项目用地确权所需的土地招拍挂程序迟迟未履行完毕,缺乏推进基础,公司为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终止本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2500.00万元,累计已投入972.28万元,应付未付款项502.51万元,节余1025.21万元,原因为市场经济处于下行趋势且受建筑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精细化管控终止本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包括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5: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募集资金实际存储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
初始存放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12月31备注金额日余额
震安科技股份有平安银行股份有1500010635077428122.64-已注销限公司限公司昆明分行
河北震安减隔震平安银行股份有15633000077766-已注销技术有限公司限公司昆明分行
合计28122.64-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42.75万元,系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费用合计142.75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投资“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震安减隔震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在平安银行开立专用账户,账号:
15633000077766,作为项目建设期间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震安科技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分次将募集资金划拨至该专用账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
初始存放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12月31备注金额日余额平安银行昆震安科技股份
明分行营业1588749446007324622.64-已注销有限公司部
1-1-8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5年
初始存放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12月31备注金额日余额
中信银行昆8111901012400442368-已注销明北辰支行招商银行昆
明分行金江871903499510603-已注销支行常州格林电力招商银行常
机械制造有限州分行武进871910551410602-已注销公司支行
合计24622.64-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59.86万元,系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相关信息披露费及股权登记费,费用合计159.86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分别用于以下投资项目:“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器、1.5万套核电站用液压阻尼器及2.5万套配件项目(一期)”、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专款专用,针对各项目分别开立专用账户,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分次将募集资金划拨至相应项目专用户。具体账户安排如下: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账户:中信银行昆明北辰支行,账号8111901012400442368;2、“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器、1.5万套核电站用液压阻尼器及2.5万套配件项目(一期)”项目专项账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金江支行,账号871903499510603;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武进支行,账号871910551410602。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共用账户:平安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账号15887494460073。
1-1-8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7979.8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2485.2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2021年:16563.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2年:4052.34
2023年:476.58
2024年:1240.88
2025年1-9月:151.5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后承募集后承金额与募使用状态日期/或序募集前承诺投实际募集前承诺实际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金诺投资金集后承诺截止日项目完工号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额投资金额程度的差额新建智能化减震及新建智能化减震及
1隔震制品装备制造隔震制品装备制造27979.8927979.8922485.2027979.8927979.8922485.20-5494.692023年6月30日基地项目基地项目
注: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本章节“六、历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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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4462.7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865.5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2022年:7094.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3年:2613.56
2024年:1306.73
2025年1-9月:850.7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募集前承募集后承募集前承募集后承金额与募
序实际实际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金诺投资金诺投资金诺投资金集后承诺号投资金额投资金额目完工程度额额额额投资金额的差额年产10万套智能阻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
尼器、1.5万套核电
1器、1.5万套核电站用液站用液压阻尼器及2.58000.008000.003930.468000.008000.003930.46-4069.532025年9月25日压阻尼器及万套配件
2.5万套配件项目
项目(一期)
(一期)
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项目终止
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中心建设项目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500.002500.00972.282500.002500.00972.28-1527.72项目终止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962.776962.776962.776962.776962.776962.77-不适用
合计24462.7724462.7711865.5124462.7724462.77118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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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本章节“六、历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1-86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延期及终止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不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发生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用地土地招拍挂
程序迟迟未履行完毕,导致建设用地权属证无法办理,后续即使土地招拍挂完成,前置审批手续以及最终完成建设用地权属证书登记仍存在办理周期超预期的风险,因此项目不具备持续推进基础,为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公司经审慎研究终止本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因建筑行业整体需求疲软,建筑产业链相关产品的市场拓展节奏放缓、销售渠道建设的预期回报不确定性显著提升,为避免募集资金在行业低谷期形成无效投入、切实保障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重新评估营销网络投资规模后终止本项目。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提交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除存在上述项目终止情况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延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公司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发生过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将原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前述变更履行以下程序: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1-8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披露《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披露《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13152587.8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1KMAA50031 号),保荐机构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
1-1-88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健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产品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闲置资金拟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80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28000.00万元,合计投资收益163.95万元,
2021年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产品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上述闲置资金投资额度经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
品110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11000.00万元,合计投资收益45.02万元,2022年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额度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78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27800.00万元,合计投资收益83.00万元,2023年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1-1-89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额度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20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22000.00万元,合计投资收益58.36万元,2024年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5年初至项目结项公告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0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3000.00万元,合计投资收益7.26万元,截至结项公告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额度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权后,2022年度内,公司尚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活动。
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产品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上述
1-1-90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闲置资金投资额度经公司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485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48500.00万元,合计投资收益137.90万元,2023年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上述闲置资金投资额度经公司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610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61000.00万元,合计投资收益137.99万元,
2024年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5年初至项目结项公告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60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36000.00万元,合计投资收益84.46万元,截至结项公告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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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是否达截止日累计实
承诺效益2025年度1-到预计序号项目名称2023年度2024年度现效益12月效益
15226.63万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98.00-579.40-4750.88-5232.28否元年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是否达到预承诺效益
20232025年度10-序号项目名称年度2024年度效益计效益12月
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器、11.5万套核电站用液压阻尼348.82万元(投产器及2.5不适用不适用48.4848.48否万套配件项目(一第一年)
期)
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未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未承诺未承诺
发中心建设项目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未承诺未承诺
4补充流动资金未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未承诺未承诺
注1:以上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差异原因主要为公司根据市场和经营需要对销售和收款政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主营业务收入下滑,导致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3:“年产10万套智能阻尼器、1.5万套核电站用液压阻尼器及2.5万套配件项目(一期)”的累计收益低于承诺收益,主要受宏观市场及行业需求波动影响,目标市场产品需求结构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与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叠加工艺路线调整及公司从严管控募集资金使用节
1-1-92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奏,项目投产进度与产能释放不及预期,市场订单与盈利水平未达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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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信息披露相一致的说明经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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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风险
受政策、行业规范及宏观环境影响,国内减隔震市场推进不及预期。即便新增市场得以形成,市场竞争态势也极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最终能够获取的市场份额存在不确定性,这无疑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未来几年,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仍将是影响减隔震行业发展的核心因素。
相关政策推进节奏与执行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行业发展及公司业绩增长带来一定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减隔震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橡胶及橡胶助剂、铅锭和溶剂。钢材、橡胶和铅锭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格受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变动较大。报告期内钢材市价总体下行、橡胶市价涨至较高水平,若未来钢材价格反弹、橡胶价格维持高位,将推高公司生产成本,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新业务注入与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依托新实际控制人资源优势布局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相关业务注入、市场拓展及产业化落地尚需一定周期。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迭代或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业务整合、运营管理未达预期,可能导致新业务开拓进度缓慢、盈利贡献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发展战略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4、新实际控制人管理风险
自2025年10月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布局及发展战略将由新实际控制人主导。若新实控人在公司治理、业务整合、战略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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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未能形成有效协同,或管理经验、资源整合能力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新老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股东利益。
5、控制权稳定风险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其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控制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8.12%。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其控制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完成,则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4113.42万元、-14103.90万元和-11737.93万元,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连续亏损。公司根据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合理配置在减隔震新兴市场及自身优势领域的投入,最大程度地降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同时,新实际控制人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努力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若相关业务拓展、管理优化等降本增效措施实施不到位,或新业务注入与拓展效果不及预期,仍然存在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2、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6731.33万元、71314.55万元和50585.4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6.60%、41.57%和34.40%,占比较高。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企业,受市场环境的综合影响,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状况。为缓解下游客户的资金压力,尤其是针对大型央企及国有施工集团等重要客户,公司在报告期之前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信用政策。这一举措虽有助于维护客户关系,但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显著延长、前期应收款余额较大。
尽管公司近年加大催收与管控力度,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已持续下降,但倘若未来建筑行业景气度出现大幅下滑,市场环境持续恶化,大型央企及国有施工集团的资金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其偿债能力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在此
1-1-96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显著增加,进而使公司面临应收账款无法足额回收的潜在风险,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452.84万元、
32691.77万元和26667.14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5.82%、
19.06%和18.14%,占比较高。
公司存货规模相对较大,虽然公司已根据各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国家政策和下游需求进一步发生不利变化,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不如预期,公司将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经营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分别为-5375.09万元、-6960.13万元
和-6808.16万元,各年均发生较大金额经营性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同时,公司
2024年、2025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1650.27万元和3125.89万元,主要系母公司办公写字楼以及子公司河北震安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发生减值所致。
受下游市场环境不利波动及竞争激烈影响,导致公司部分经营资产面临减值影响,未来若市场环境未改善或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仍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未来,伴随宏观经济的波动、潜在市场竞争者的不断进入、行业总体竞争状况的不断加剧,以及公司自身业务结构的调整与发展,公司主要产品与服务的毛利空间及整体毛利率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三)其他经营风险
1、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三鑫合计持有公司5007.29万股,占公
1-1-9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司总股本的18.1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共计5007.2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华创三鑫的股份质押主要系其为东创技术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所致。
华创三鑫的股份质押未约定平仓措施,仅约定了公司股价下跌至一定程度后的追保措施。当期公司股价高于追保线,但由于公司股价不仅受公司基本面影响,还受到宏观经济、国家和产业政策以及证券交易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公司股价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控股股东、借款人和实际控制人无法及时履行追保义务或做出相应安排,则控股股东所质押公司股份可能被质权人依法处置,进而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2、诉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涉及云南德春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作为被告,目前该案处于法院择期判决状态。由于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出现对公司不利判决,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和营运资金,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运转。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资金筹措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4080.98万元(含本数),公司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女士、东创数智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若未来自筹资金进展不及预期,且实际控制人夫妇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筹措足额资金,可能导致前述发行对象无法足额认购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
1-1-98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度的增加。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盈利水平可能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未来若公司经营情况好转、逐步实现盈利,公司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
(四)股票市场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此外,公司本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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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周建旗李涛张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叶文亦丁洁民尹擎
_______________张美贤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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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尹擎张美贤叶文亦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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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崔庆勇尹净吴卫华
_______________海书瑜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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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周建旗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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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宁花香周建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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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李立翔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孙吉李搏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王明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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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王明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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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
_______________张翼飞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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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徐晨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鹏张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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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等文件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云虹潘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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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公司未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情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落实公司发展规划,提升经营效率和改善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和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持续巩固减隔震业务,积极布局算力侧高端制造及配套产业新业务,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盈利能力。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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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
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和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时间、决策程序和机制,同时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三)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未来拟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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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同时,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8)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华创三鑫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宁花香女士及周建旗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
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同时,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以下无正文)
1-1-11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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