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7证券简称:震安科技公告编号:2026-027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2月10日,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
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5年
8月11日至2026年2月11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
2月11日),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备案。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