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迪普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68证券简称:迪普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95号迪普科技3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树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9人,代表股份434015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96041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8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37974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表股份55357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

51189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

表股份4167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郑树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94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01%,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095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00%。

2.选举邹禧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95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0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098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63%。

3.选举钱雪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95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2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07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11%。

4.选举徐卫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9895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2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0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10%。

5.选举李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95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2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0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10%。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谭晓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95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1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0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6%。

2.选举杨汉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95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1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0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6%。

3.选举张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8955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1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4103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8%。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33667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

反对34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09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3%;反对34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81%;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364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

反对3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989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60%;反对3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6%;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3671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

反对33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1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3%;反对33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367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9%;

反对33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1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75%;反对33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3676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9%;

反对33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1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75%;反对33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3663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

反对34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05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0%;反对34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8%;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3660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1%;

反对34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02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9%;反对34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9%;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3659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

反对35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001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1%;反对35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27%;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33560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4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901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0%;反对4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8%;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1382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3%;

反对262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3%;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724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29%;反对262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59%;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1382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3%;

反对262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3%;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724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29%;反对262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59%;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1379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26%;

反对262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721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81%;反对262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8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波、朱彦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