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证券简称:德方纳米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1294501股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158400股
* 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0%。其中,首次授予12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00%;预留授予13.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0.00%。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68.47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4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30%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30%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40%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出,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30%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30%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个归属期40%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出,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50%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50%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届时,如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安排业绩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10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2022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220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2023年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36400万元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安排业绩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10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2022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220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2023年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36400万元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安排业绩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净利润值不低于12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2023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26400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评级 A+ A- B C+ C-
归属比例100%60%0%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4、2021年1月2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5、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
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21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8.47元/股。
7、2022年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1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35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8.47元/股。8、2022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31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787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9、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130名激励对象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为350370股,归属日为2022年4月27日。
10、2022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8.47元/股调整为37.49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842530股调整为1516554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35000股调整为243000股。
11、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1名激励对象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为13500股,归属日为2023年1月18日。
12、2023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3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2546股;预留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78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8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共计72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13、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130名激励对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642546股,归属日为2023年5月12日;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15名激励对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20780股,归属日为2023年5月12日。
14、2024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7.49元/股调整为
22.81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856728股调整为1370764股,预
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21500股调整为19440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符合归属
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1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4501股;预留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2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840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88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归属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共计1383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变动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8.47元/股调整为37.49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842530股调整为1516554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135000股调整为243000股。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8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共计
72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7.49元/股调整为22.81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856728股调整为1370764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121500股调整为194400股。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88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归属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共计1383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2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2022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8.47元/股调整为37.49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842530股调整为1516554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35000股调整为243000股。
3、2023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8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共计72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2024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7.49元/股调整为
22.81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856728股调整为1370764股,预
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21500股调整为19440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符合归属
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1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4501股;预留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2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8400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88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归属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共计1383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首次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1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4501股;预留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2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8400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孔令涌先生、任诚先生、唐文华先生、万远鑫先生回避表决。
(二)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三个归属期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
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根据考核口径,公司2021年-2023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年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为
2021年-2023年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值229131.39万元,满足业绩考核目
第三个归属期不低于36400万元标。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共计147人,其中,34名激励对考核评级 A+ A- B C+ C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归属比例100%60%0%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其余11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
归属期内,公司在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资格。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中,1名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 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为6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其余112名激励对象的个
人绩效考核评级均为 B 级(含)以上,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归属。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二个归属期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
件方可办理归属: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根据考核口径,公司2022年-2023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为
2022年-2023年两年的累计净利润值141747.39万元,满足业绩考核目
第二个归属期不低于26400万元标。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共计15人,其中,3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 A+ A- B C+ C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归属比例100%60%0%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归属期内,公司在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其余1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比例根据考核评级确定,激励格。
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中,12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均为 B 级(含)以上,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归属。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88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
对应第三个归属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0%,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40%共计1383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2月5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94501股
(三)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113人
(四)授予价格:22.8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本次可归属数获授数量本次可归属数量序号姓名职务量占获授数量
(股)(股)的比例
1孔令涌董事长94608037843240.00%
2唐文华董事、副总经理2304009216040.00%
3任诚董事、副总经理576002304040.00%
4万远鑫董事576002304040.00%
5任望保副总经理720002880040.00%
6何艳艳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547202188840.00%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7182131272714139.92%
(107人)
合计3239712129450139.96%
注:1、为保持可比性,以上数据已考虑公司前期权益分派的影响。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已离职人员。
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予以归属。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1月19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8400股
(三)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12人
(四)授予价格:22.8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数获授数量本次可归属数量序号姓名职务量占获授数量
(股)(股)的比例
1万远鑫董事576002880050.00%
2任望保副总经理576002880050.00%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320160010080050.00%
(10人)
合计31680015840050.00%
注:1、为保持可比性,以上数据已考虑公司前期权益分派的影响。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已离职人员。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五、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首次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1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4501股;预留授予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2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8400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归属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其当期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的112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的1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符合归属资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德方纳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事项、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以及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选择Black-Scholes模型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后续不再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情况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452901股,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9242297股增加至280695198股,将影响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情况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