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证券简称:德方纳米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德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创域”)分别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为佛山德方提供敞口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佛山德方的该笔授信提供敞口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
信银行深圳分行为德方创域提供敞口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按照公司42.8447263%的持股比例为德方创域的该笔授信提供敞口总额为人民币4284472.63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佛山德方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577908144B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7月6日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桥头路1号法定代表人唐文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8903.80109424.12负债总额62358.7164945.58
银行贷款总额34477.8033510.19
流动负债总额41720.7644705.0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46545.0944478.54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12月(经审计)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9974.6310872.33
利润总额-13412.48-2082.32
净利润-13390.41-2078.97
3、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佛山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佛山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德方创域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0U8UXJ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21年9月28日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注册地址3106法定代表人孔令涌
注册资本9567.457845万元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经营范围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其42.844726%的股权,孔令涌持有其20.381590%的股权,BEST GLOBAL CAPITAL PTE LIMITED持有其7.975663%的股权,深圳市德源道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226049%的股权,深圳市德圆宏远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股权结构3.135629%的股权,李嘉成持有其1.486721%的股权,张鲁兵持有其0.991147%的股权,深圳万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0.886185%的股权,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48675%的股权,招赢(湖北)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642089%的股权,曲靖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552611%的股权,四川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266290%的股权,廖杰持有其0.010016%的股权,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365783%的股权,成都产投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276305%的股权,四川省天府芯云数字经济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0.910522%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5170.58113865.18
负债总额76029.6173627.47
银行贷款总额52075.3751055.29
流动负债总额40991.4239525.6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19140.9740237.71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12月(经审计)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019.431334.60
利润总额-13464.18-5219.58
净利润-13142.95-4451.64
3、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德方创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德方创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佛山德方中信银行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4、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德方创域中信银行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肆佰贰拾捌万肆仟肆佰柒拾贰元陆角叁分和相应的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48676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78%;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48676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78%;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2400.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
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