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国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韩国强,作为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自主行使各项职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韩国强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88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讲师;1990年12月至1993年12月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系副教授;1993年12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现为二级教授(其中1997年10月至1999年9月在日本东京大学做为期2年的博士后研究,2007年至2017年曾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24年7月起,任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7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6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在董事会会议中,本人遵循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审慎表决,与各位董事积极交流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并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3次,认真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2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工作细则,组织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忠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认真审议了年度技术平台投资事项,重点关注技术平台建设情况以及对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认真查阅相关工作文件,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工作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年度审计工作进展与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秉承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自主履行职务,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预计、重要治理制度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此外,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保持与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合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披文件的编制与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合法知情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积极查询公司资料,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与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进一步做好规范治理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15天,公司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监管要求认真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相关报告的编制与审议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在各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
(二)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终绩效工资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确定的事项、以及季度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的事项。独立董事审查了相关议案,认为高管薪酬确定及绩效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薪酬考核制度的规定,与公司实际考核情况相符。公司薪酬政策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认真,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出具的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补选董事和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部分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了补选,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俊花女士和廖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王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各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勤勉义务,独立自主行使各项职权,依规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保持客观判断与审慎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积极参与公司的重要事务,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重点督促公司做好合规治理工作;配合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坚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担任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韩国强
2026年4月11日【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署页】
报告人:韩国强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