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证券简称:智莱科技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及监事陈会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邢宝宝先生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
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根据上述原因,公司结合《公司法》的最新要求以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并委派专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序号制度名称类型股东大会审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是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4《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修订是
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是
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是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否
8《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否
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否
1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否
1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否
12《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否
13《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修订否
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否
1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否
16《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否
17《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否1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否
1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否
2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新增否
上述修订和新增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和新增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