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
一、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8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共计168万元。
三、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