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证券简称:拉卡拉公告编号:2025-048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员组成由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为3名)变更为8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为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宇丹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席位的相关议案且中国人民银行审批通过孙
宇丹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宇丹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
1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孙宇丹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起任职中国企业投资协会联络部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2021年至今,任职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经理、监察委员会主席。
截止目前,孙宇丹先生持有公司25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
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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