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秋红、
张建飞、张腾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71号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秋红、张建飞、张腾:
2026年4月4日,你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因煤炭抵债业务不满足回款确认条件,合并报表内部未实现利润抵销不完整、相关资产计量存在偏差,你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因部分内部交易抵销不完整,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权秋红、总经理张建飞、财务总监张腾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1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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