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倍杰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1号文)核准,截至2021年7月28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6366.00股,每股发行价格4.5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6804992.62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26603773.59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160201219.03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13238169.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696304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696.30
项目投入 B1 12548.39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8.20
项目投入 C1 2331.92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43
项目投入 D1=B1+C1 14880.3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7.63
应节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3.62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103.6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节余募集资金与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差异为
103.62万元,主要系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本期公司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2021年8月17日,同保荐机构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本期公司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1122号),认为“倍杰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倍杰特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倍杰特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14696.30入募集资2331.92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涉及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涉及入募集资14880.31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涉及是否已截至期末项目可项目达到变更项募集资金本年度投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本年度是否达行性是调整后投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承诺投资(1)入累计投入(%)实现的到预计否发生资总额(2)用状态日部分变总额金额金额(3)=效益效益重大变
(2)/(1)期更)化承诺投资项目
1、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否14696.3014696.302331.9214880.31101.25%2024年6月-646.82否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4696.3014696.302331.9214880.31101.25%
公司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整体完成,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处于投产初期,产品尚处于市场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开拓过程中,订单量较低,折旧等固定成本相对较高,整体上项目的规模效益未得以体现;此外,产品的原料价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格上涨幅度较大,导致项目原材料成本较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涉及。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涉及。
5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涉及。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涉及。
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不涉及。
换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不涉及。资金情况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乌海倍杰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情况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期末满后归还至乌海倍杰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2024年7月2日《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运营,其募集资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
金已基本使用完毕。由于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因此存在少量募集资金节余。额及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本期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涉及。
公司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环保新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材料项目(一期)”的投资规模,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由9.6亿元缩减至3.2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题或其他情况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规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