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5证券简称:三角防务公告编号:2025-118
债券代码:123114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和“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33.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68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702830.18元,实际到账资金1657297169.82元。
此外,公司需支付其他上市费用5641509.44元,扣除上述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51655660.38元。
截至2022年12月2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2]0009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存储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至日余额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活
有限公司西安南大610501862500000023871657297169.821905535.60期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活
公司西安锦业路支11462000000350466127.74期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活
12991602541066330406072.44
公司上海分行期渤海银行股份有限活
20773301530002180.00
公司西安分行期宁夏银行西安西大活
1200001873527513591000.03
街支行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活
公司上海自贸试验2165601001000563870.00期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合计1657297169.82545902735.81
注:1、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5641509.44元;
2、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和“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79888112.88元。“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31014624.76元,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专户和宁夏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专户;“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8873488.12元,30406072.44元存放
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户,剩余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入金额使用进度
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48868.565767.1011.80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8273.103385.7540.92
合计57141.669152.85-
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51655660.38元,其中:
1、航空精密模锻产业深化提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98914592.82元,截至2025年6月
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34349379.95元,尚有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合计
50332435.65元(该数据为暂估金额,最终以根据合同约定、结算后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由于上述
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于
2025年6月30日结项并将待支付款项50332435.65元及结余募集资金28833240.94元(含利息收入)
合计79165676.59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489999988.25元,已于2024年1月份补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和“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项目名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用状态时间
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2025-12-312026-12-31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2025-12-312026-12-31(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1)2024年4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二期宏腰路以北、规划六路以东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2)考虑到发动机叶片为公司新进入的产品细分领域,公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并缩减项目设备的采购规模,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市场订单需求相匹配。综上,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差异。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1)2024年4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调整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实施方式由自建场地实施变更为租赁场地实施,不再涉及原计划新购买土地及相关配套建设,导致本项目相关土地建设投资金额减少。(2)本项目原计划新建机翼前缘组件装配生产线、后缘组件装配生产线、壁板组件装配线、活动翼面组件装配
生产线和车间智能管控系统。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由于机翼装配技术工艺难度高、已有厂家成功导入国产大飞机供应链、业务招标等因素,公司飞机机翼相关组件装配导入国产大飞机供应链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故暂缓了相关设备的采购。2024年以来,公司通过市场需求调研、自身业务分析以及与客户沟通,对开展机身后段装配业务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市场论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度的公告》,本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10031.91万元,其中8273.10万元来源于募集资金。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拟将上述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相关规定,公司对“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和“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推进新域新质作战力量规模化、实战化、体系化发展,加强传统作战力量升级改造。
航空发动机代表了国家制造业的高端水平,是国家安全与战略的保障,加快航空发动机发展是国家现代化建设、航空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未来我国战机更新换代与列装加速将拉动军用航空发动机市场需求。
根据中国航发2024-2043年民用航空市场预测报告,至2043年,中国商用涡扇发动机机队规模增长到2.1万台以上,市场前景广阔。叶片是涡扇发动机的核心部件,占据发动机制造30%以上的工作量。随着军、民用飞机对航空发动机的需求逐年增长,航空发动机叶片未来市场空间广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将继续实施本项目,届时公司将具备航空发动机叶片的生产能力,与公司原有大型锻件生产线有机结合,并连同航空精密模锻件,形成航空锻件产品全品类配套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部件装配是航空产业链较为重要的环节,随着我国军、民用飞机的加速放量,在航空产业“小核心、大协作”的发展格局下,部件装配逐步由内部配套转向外部协作是航空产业发展趋势。部组件装配为公司重点发展方向,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锻件制造的基础上,新建飞机中后机身(包括中后机身、后机身前段、后段壁板及地板组件等)装配生产线和车间智能管控系统,切入国产大飞机装配供应链,与航空产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高度契合。本项目将推动公司的业务由零部件生产制造向零部件装配转变,挖掘零部件制造产业链延伸的附加值,巩固并扩大公司在国内航空零部件领域的优势地位,提高公司在航空制造领域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产业竞争力。
(二)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和“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质量与成效,确保募投项目成果契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长期需求,实现募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与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基于行业发展、公司战略规划及募投项目推进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和“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高效有序地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航空发动机叶片精锻项目”和“航空数字化集成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6年12月31日。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