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帝尔激光证券简称:300776
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第2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302-1、302-2、303-3室
2026年5月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2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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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0.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259.2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64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帝尔转债、123121。
3、债券名称: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发行规模: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84000.00万元。
5、债券期限品种:债券的期限为6年。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
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7、债券起息日:2021年8月5日。
8、付息日: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9、本金支付日:债券兑付日为2027年8月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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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11、债券担保:债券无担保。
12、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评级,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帝尔激光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13、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
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0%。
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信银行武昌支行、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专项账户。
15、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6、承销方式: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17、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2)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18、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
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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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调减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19、付息、兑付方式: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支付将通过债券的托管机构办理。
具体利息和本金支付办法将按照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20、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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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重大事项基本情况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币元
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存款类型余额(元)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中信银行武昌支活期存款、现金
811150101180087096117494870.08
股份有限公司行管理产品武汉帝尔激光科技招商银行未来城活期存款及现
12790781871030298060735.28
股份有限公司支行金管理产品
合计115555605.36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在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不存在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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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2月28日,本次拟结项项目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5555605.36元人民币(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币元募集资金承诺累计手续募集资金账户投资项目名称累计投资金额项目节余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投资总额费支出余额新型显示行业激
光技术及设备应35363600.0024107574.7211256025.286239793.96949.1617494870.08用研发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
225096400.00149134097.4775962302.5322100823.922391.1798060735.28
产基地二期项目
合计260460000.00173241672.1987218327.8128340617.883340.33115555605.36
注1:上述募集资金均按总额进行统计,包含需要置换的发行费用等。
注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款项,实际转出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通过市场调研、商务谈判、询价比价、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15555605.36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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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款项和质保金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予以支付。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批意见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15555605.36元人民币(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该事项。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江保荐作为“帝尔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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