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证券简称:帝尔激光公告编号:2025-020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后的股本272497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06273940.37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611342.3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20263127.9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95207019.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168480210.7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70767164.3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暂拟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72497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627394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
50034572.2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156308512.5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6246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6273940.3795207019.6080215932.1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27611342.35461187200.35411193958.4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82616689.59250691450.03130804832.69
营业收入(元)2014351498.221608896942.401324311071.5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168480210.74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070767164.37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81696892.09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66664167.0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81696892.09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64112972.31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13.42%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否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81696892.09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60.36%。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