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证券简称:帝尔激光公告编号:2026-029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制定原则:
(一)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坚持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二)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突出结果导向;
(四)公开、公正、透明。
四、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
担任具体职务的非执行董事的津贴/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的薪酬按照相应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其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五、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和决策依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会审议,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