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证券简称:帝尔激光公告编号:2026-080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
暨股份上市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期符合归属条件的人数为114人,归属股票数量为
440093股,并已于2025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使公司总股本增加440093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暨股份变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4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8月27日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帝尔转债”于2022年2月11日起开始转股。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2日,“帝尔转债”合计转股
11232113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11232113股。“帝尔转债”已于2026年6月11日摘牌。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73562250股增加至285234456股,注册资本由273562250元增加至285234456元。截至2026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
285234456股,注册资本为28523445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
基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2025年10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3562250元。285234456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7356225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8523445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
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姓名;(二)会议主持人及出席、列席会议的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人员姓名;
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三)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程;(四)董事发言要点;
(四)董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数)。(六)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
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务等事宜,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等事宜。
报告工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运
行存在缺陷或者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
编制工作,督促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
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进行审核,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
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
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规定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六)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会职
权范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章程的规定。
(七)发现本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规定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违
法违规线索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八)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负责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者、
董事、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之间的沟通联络,维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九)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
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一)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本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
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
动的管理事务,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每季度核实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8月)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