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证券简称:中简科技公告编号:2025-066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中国
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927%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在上
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简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投资”)于2025年3月2日与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签署了《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所持中简科技合计22392963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至中石化资本,占公司总股本(439707537股)的5.0927%。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9.12元/股(扣减标的股份已实现的1现金分红前),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52083083元(大写:人民币陆亿伍仟贰佰零捌万叁仟零捌拾叁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收到中石化资本转发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关于受让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事项批复》,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经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并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获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过户登记情况近日,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5年9月8日。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占公司剔除占公司剔除股东名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回购专户股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回购专户股
(股)本比例份后总股本(股)本比例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的比例
华泰投资6068562213.8014%13.9125%382926598.7087%8.7788%
中石化资本000223929635.0927%5.1337%
注: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44400股,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
23511400股,剔除回购数的总股本为436196137。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中石化资本持有公司5.0927%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协议转让双方华泰投资及中石化资本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泰投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名称承诺主要内容承诺履行情况
(1)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关于股份锁(2)中简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已履行完毕。
定承诺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中简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简科技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1)如本企业所持中简科技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提前三个关于所持股正常履行中,截交易日公告。
份的持股意止至本公告披露
(2)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
向及减持意日,未出现违反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卖的15个向的承诺承诺的情形。
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3)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3股份总数的1%的要求。
(4)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持股
低于5%的,本企业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
(2)条、第(3)条的规定。
(5)本企业将遵守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简科技,并予以公告的要求。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收益无偿划归中简科技所有。
3、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借助中石化资本央企背景和资源优势,形成上下游联动,争取推动公司业务、产品等多维深度融合,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有利条件。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协议转让双方将严
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以
任何形式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四、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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