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8证券简称:新城市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8日以口头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6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