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或“公司”)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新城市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6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94.3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5.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19年 5月 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4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
1用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998.35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45001.6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16号)。
(二)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57.0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7965.69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42269.29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115.28
减: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9811.6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其中:定期存款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31.1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5001.65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11.22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323.68
加:截至期末未支付的发行费26.0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8140.14
其中:定期存款40200.00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940.14
注: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5月1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上述新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6月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3、2022年2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4、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锟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截止日余额序账号开户行名称募集资金用途(2025年12月31号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国土空间规划
1337100100100364027限公司深圳深南与土地统筹业17156.64
支行务中心项目广发银行股份有智慧城市感知
29550880219482900383限公司深圳龙岗系统设计中心5823.37
支行项目(已终止)
3338140100100251942兴业银行股份有建筑绿能及零-
4338140100100251314限公司深圳布吉碳园区规划建1.00
5338140100100252236支行设项目9999.52
华夏银行股份有全过程工程咨
610864000001114700限公司深圳龙岗询服务中心项1159.61
支行目宁波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现金
78604111000120104214000.00
限公司深圳龙岗管理专用结算
4支行账户
合计48140.14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新城市: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置换金额为259.20万元。
5(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除预留募集资金354.92万元用于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645.1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限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640200.00万元用于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
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认为在当前市场条件、政策条件和技术条件下,继续实施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战略价值已不再显著,相关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终止“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以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城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7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行健韩芒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9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965.6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7.0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42269.69
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0
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承诺投资项目变更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截止报告期是否达调整后投本报告期本报告期实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目(含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资进度(3)=定可使用状末累计实现到预计
资总额(1)投入金额现的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向部分变总额金额(2)(2)/(1)态日期的效益效益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0信息系统建设2025年4月
否2643.902643.90757.091434.85100%(注3)不适用不适用注5否
项目30日(注4)设计平台建设2023年4月否16698.7016698.700.0016698.70100%不适用不适用是否项目27日
2023年10
创新发展研究否21123.0921123.090.0016635.74100%(注1)月26日(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中心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否7500.007500.000.0075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47965.6947965.69757.0942269.29--———小计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47965.6947965.69757.0942269.29--———
11受行业宏观因素等的综合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涉及的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未达到计划进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度或预计收益行调整,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的情况和原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分具体项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国土空间规目)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不适用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募集资金投资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募投项目之“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中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
分公司的具体实施地点,不局限于原计划中实施地点的范围,具体实施地点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同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变更情况视情况调整部分设计平台的改扩建或新建的先后顺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创募集资金投资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投入结构的议案》,同意在满足公司未来实际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速度,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项目实施方式
基础设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中内部具体实施项目的投入结构。
调整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12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募集资金投资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
项目先期投入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22.8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6122.86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置换。
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不适用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专户节余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39.2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专户节余资金为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的
项目实施出现理财产品以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7日募集资金结余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的金额及原因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258.2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结余募集资金1658.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不适用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无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注2: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因此项目进度为100%。
注3、注4: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因此项目进度为100%。
注 5:该项目并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但从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考虑:BIM系统的建设是建筑设计业务的迫切需要,对公司应对下一轮市场竞争,提升企业品牌和服务形象,争取大客户、大项目具有重要支撑作用;ERP 系统的完善可降低协调成本,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对公司高效运作和主业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14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001.6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1.1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15665.00
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15665.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1.22
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34.81%
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承诺投资项目变更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截止报告期是否达项目可行性调整后投本报告期本报告期实
和超募资金投目(含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资进度(3)=定可使用状末累计实现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1)投入金额现的效益
向部分变总额金额(2)(2)/(1)态日期的效益效益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5国土空间规划
与土地统筹业否15750.0015750.00133.27236.331.5%2027/4/3000不适用否务中心项目建筑绿能及零
碳园区规划建是0.0015665.00000%2036/10/1700不适用否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
询服务中心项否14601.6514601.65297.83761.145.21%2027/4/3000不适用否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
是14650.00不适用0213.75不适用不适用00不适用是项目(已终止)注承诺投资项目
—45001.6546016.65431.101211.22--—00——小计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45001.6546016.65431.11211.22--—00——
16未达到计划进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度或预计收益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的情况和原因
募投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将上述募集(分具体项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7年4月30日。
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认为在当前市场条件、政策条件和技术条件下,继续实施该项目可行性发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战略价值已不再显著,相关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终止“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生重大变化的
以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不适用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适用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项目实施方式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调整情况募投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17募集资金投资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项目先期投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置换金额为259.2万元。
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不适用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不适用的金额及原因1、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尚未使用的募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集资金用途及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赎回的短期、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40200.00万元。
去向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专户,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无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经公司审慎评估,认为在当前市场条件、政策条件和技术条件下,继续实施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战略价值已不再显著,相关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终止“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以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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