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有投资者向惠城环保(300779)提问:请问,根据贵司《市值管理制度》,在贵司股票收盘价格远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时,贵司是否积极采取了措施,是否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根据该制度第十七条,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其中第三、四款是否积极落实?
5月8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市值管理工作,已制定并实施《市值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信息披露法规及制度要求。面对股价波动,公司始终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市场稳定,通过业绩说明会、调研及新闻澄清不实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公司将持续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