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证券简称:惠城环保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23118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3.77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年 5月 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2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03381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79.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4500318.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5499661.0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6年3月24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0206号)。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年6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东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作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资金使用用途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募集资金均已划转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融资项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账户状态目名称
3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经济
3803028138000001887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已注销
技术开发区支行首次公项目
开发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
364899991010003123490本次注销
股票九江分行新晨支行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
802380201178803已注销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贷款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项目、揭阳大南海石化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37150198811000007486存续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行用一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向特定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对象发44050179748800002214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存续公司惠来支行行股票项目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79748800002213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存续
公司惠来支行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69040078801400005916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存续开发区支行使用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1、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序号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账户状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1万吨/年工业固废
1公司九江分行新晨364899991010003123490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本次注销
支行项目
2、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近日办理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本次注销的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报备文件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