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冯建,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未发现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应出席实际出席次未亲自参加会事姓名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数议冯建110000否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对于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公司相关事项召开的会议,本人均积极参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1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内
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程度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任职期间的要求。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媒体舆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以及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前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情况,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或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所选聘的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与专业能力。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了内部治理和组织架构,目前暂未发现公司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设计或执行缺陷。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城市、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充分考量公司经营状况制定而成,能够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助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冯建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