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证券简称:德恩精工公告编号:2026-013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董事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3万元/年(税前)。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主要用于补偿其履职期间的时间投入、专业付出及相关成本,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
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按规定实报实销,不纳入津贴范围。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特别绩效
奖励四部分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特别绩效奖励。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收入;
(四)特别绩效奖励:当公司年度净利润超过目标利润或取得重大管理创
新、科技创新,投资取得显著成效时;当对公司风险控制有突出贡献,运营管理取得较大收益时,高管团队可获得一定的特别绩效奖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薪酬就高的原则确定薪酬标准,不能兼职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2.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需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4.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5.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年度履职情
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定,年终依据当年考核结果统一核算并予以兑付;同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6.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7.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或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扣减其相应薪酬或津贴,并追究其相关责任;若存在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且负有个人过错的,公司将追回已发放的薪酬及津贴。
10.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若本方案与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