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证券简称:德恩精工公告编号:2026-017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其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兴业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雷永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5234427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5.68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187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4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4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4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议案1.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89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2%;
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1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805%;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52%;弃权1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64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97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
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925%;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52%;弃权1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523%。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76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2%;
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1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772%;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29%;弃权1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49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21%;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3%;弃权1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278%;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52%;弃权1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70%。
关联股东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谢龙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8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7%;
反对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1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529%;反对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4%;弃权1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5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5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522%;
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弃权1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088%;反对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42%;弃权1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870%。
关联股东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88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5%;
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1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809%;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34%;弃权1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5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3%;
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弃权1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068%;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23%;弃权1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108%。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丽均、严思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