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首席合伙人吉争雄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6人
2025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176人
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业务收入总额13529.21万元2025年(未经审审计业务收入12194.01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7160.34万元客户家数49家
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
2025年上市公司
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计情况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1);教育(1)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司农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并购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司农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司农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6年1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独立董事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现场走访,了解了中介机构现场工作情况,询问了工作进度及工作难点,重点了解了应收账款、商誉减值、关联交易核查、子公司管理核算等问题的审计执行情况,强调中介机构务必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有关准则规定,应逐条对照落实监管提示函的内容,严格审计程序,完善相关证据。双方现场还交流了公司治理等其他问题。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司农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谨慎、保守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司农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司农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