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1证券简称:因赛集团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5日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
技园总部中心26号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1(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
81770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202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6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567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人,代表股份567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股份567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92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7%;反对16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
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89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986%;反对16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877%;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7%。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8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7%;反对162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
2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8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949%;反对162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05%;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8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7%;反对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9%;
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8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949%;反对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996%;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6%。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8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7%;反对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9%;
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8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949%;反对16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996%;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6%。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74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7610%;反对173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
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72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696%;反对173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48%;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6%。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75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9%;反对173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
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72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930%;反对173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91%;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79%。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85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5%;反对161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
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8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182%;反对161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72%;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6%。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表决情况:同意81585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5%;反对161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
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8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182%;反对161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72%;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制定<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79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8%;反对169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76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73%;反对169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71%;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6%。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7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8%;反对171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
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74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78%;反对171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266%;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6%。
表决结果:通过
51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580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3%;反对16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1%;
弃权21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77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87%;反对168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84%;弃权21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2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坚鑫、刘家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