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卓胜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逸星)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卓胜微 --%

2023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逸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徐逸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顾问,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2020年5月任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1年

12月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上海润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

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2023年度述职报告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连续两本报告期应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列席股次未亲自参姓名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式参加董席董事事会次东大会加董事会会次数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次数议徐逸星40400否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组织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严格把关,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审计过程、审计关注要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讨论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并通过邮件形式进行跟踪、督促、审核,有效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事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方案等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2023年度述职报告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人对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3年2月1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3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6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9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督2023年度述职报告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公司年度报告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

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均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会议材料、传递相关信息,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2023年度述职报告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会前,独立董事评估了立信事务所的审计服务经验、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事务所在聘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情况;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具体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均履行

了必要的审核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2023年度述职报告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本人仍会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希望公司保持健康持续发展。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独立董事:徐逸星

2024年4月29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