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3证券简称:三只松鼠公告编号:2026-024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通知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与峨山东路交汇口松
鼠 sunshine 阳光之城公司会议室。
15、本次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章燎源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98人,代表股份19030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4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74271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3人,代表股份16034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96人,代表股份21738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703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3人,代表股份16034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4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307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96%;反对14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4%;
弃权5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
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284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9378%;反对14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5%;
弃权6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6%。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291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15%;反对14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9%;
弃权6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135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97%;反对15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8%;
弃权6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56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70%;反对15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1%;弃权6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69%。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32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93%;反对13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6%;
弃权5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75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92%;反对13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2%;弃权586400股(其中,因未投
3票默认弃权5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76%。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章燎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燎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数合计168568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1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067%;反对27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58%;弃权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91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067%;反对27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858%;弃权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6%。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338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8%;反对24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9%;
弃权5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770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504%;反对2437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4%;弃权5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63%。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4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05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7%;反对32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8%;
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48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272%;反对32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842%;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0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88237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30%;反对14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2%;
弃权5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02修订《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6122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19%;反对3555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3%;
弃权6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67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172%;反对20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1%;
弃权5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10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40%;反对20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54%;弃权5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6%。
本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诗滢律师、常小宝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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