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利安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53号文《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89.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34.87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54.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84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099.46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61.52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228.6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万元,累计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6.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54.3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1净额)余额为4954.3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3154.93
加: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8.2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0084.99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5175.99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3000.00
加:利息收入46.17
加:理财收入182.58
减:手续费支出0.11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6.57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954.31
注:本核查意见中各数据如尾数计算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2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01384639706募集资金专户26.72活期
司奉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72784632923募集资金专户2671.68活期
司奉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02684634212募集资金专户402.57活期
司奉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71484632727募集资金专户1480.58活期
司奉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88384634620募集资金专户279.09活期
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4904353210008募集资金专户93.67活期
司宁波分行
合计4954.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变更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
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
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原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和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2年结合当
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根据公司客户拜访情况,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的部分潜在客户在对公司实地参观后,建议公司在开源路地块建设“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通过相对独立的建筑物布置生产线,以便公司取得客户对生产场地的认证。公司结合客户建议及对产能
3布局的统筹考虑,决定将“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调整至开源路地块实施。本次变更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滨湖路268号”调整至“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东至开源路,南、西、北至用地范围线”,变更后的项目实施地点更加接近宁波市奉化区的核心城区,便于公司吸纳优秀的研发人才、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18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8.2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001.07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公司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01.0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增的“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
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18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25.2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993.93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公司拟使
用剩余募集资金2993.9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用于新增的“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并增加实施地点。“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东至开源路,南、西、北至用地范围线”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公司总部生产基地(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盛路289号)。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增加公司总部生产基地(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盛路
289号),主要原因系:基于产品性能提升、产线优化、数字化改造等研发技改
工作与生产经营关系密切,为提升生产端、技术端数据获取、方案优化及研发技
4术人员、生产人员沟通协作便捷性,通过增加实施地点实现研发人员与生产端、技术端等环节物理距离拉近,便于高效地进行数据共享、产品迭代与技术开发。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2025年度,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取得投资收益
106.5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预计年化受托人产品名称起始日到期日金额收益类型收益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人民币结保本浮动0.60%或
2025/12/192026/1/31500.00
限公司奉化支行构性存款收益型2.38%
中国银行股份有人民币结保本浮动0.59%或
2025/12/182026/1/291470.00
限公司奉化支行构性存款收益型2.44%
中国银行股份有人民币结保本浮动0.60%或
2025/12/192026/1/311030.00
限公司奉化支行构性存款收益型2.38%
小计3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7月,“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6.5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如有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支付),待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占该项
目募集资金净额的2.2%,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2.5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承诺如有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按照相关合同6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4.03%,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详见三(五)之说明。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
投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25年3月5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2、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之子项目“玩具日用品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3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详见三(二)之说明。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2。
7(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路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主要为公司研发能力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运营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年度,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利安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利安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利安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8保荐代表人:
罗云翔彭成浩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154.9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61.52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995.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995.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260.9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08%是否已截至期末改变项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本年度累计投入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目(含承诺投资资总额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重和超募资金投向投入金额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部分改总额(1)(3)=(2)/(1)期大变化
(2)
变)
承诺投资项目:
1、滨海项目之玩具日用
2026年12月31
品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否17574.999097.141790.605985.2065.79%不适用不适用否日产项目
2、滨海项目之汽车配件
2025年12月31
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否14095.4910000.001924.819632.1496.32%不适用不适用否日项目
3、滨海项目之医疗器械
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是6989.7318.230.3518.23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项目
104、滨海项目之研发中心
是5721.2325.215.2725.2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建设项目
5、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
2025年6月30
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否9671.388057.791660.607820.3197.05%357.78否否日扩产项目
6、开源路项目之医疗器
2026年12月31
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变更后-3001.071537.731537.7351.24%不适用不适用否日产项目
7、开源路项目之研发中2026年12月31
变更后-2993.93242.16242.168.09%不适用不适用否心建设项目日
8、补充流动资金否100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4052.8233193.377161.5225260.9876.10%---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是由于本年度6月末达到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定可使用状态,并非完整年度,且产能利用率存在爬坡提升的过程。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三(二)之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三(二)之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三(四)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三(五)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三(六)之说明
1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三(八)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项目达到改变后的项改变后项目拟本年度实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本年度是否达预定可使目可行性是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际投入金际累计投入资进度(%)实现的到预计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
总额(1)额金额(2)(3)=(2)/(1)效益效益期变化开源路项目之滨海项目之医疗器医疗器械类产2026年12械类产品精密注塑3001.071537.731537.7351.24%不适用不适用否品精密注塑件月31日件扩产项目扩产项目开源路项目之滨海项目之研发中2026年12研发中心建设2993.93242.16242.168.09%不适用不适用否心建设项目月31日项目
合计5995.001779.891779.8929.69%-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三(二)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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