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4证券简称:利安科技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余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3%)的监事会主席余黛
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余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余黛监事会主席300000.0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拟减持股股东减持股份拟减持减持股份来减持价格区名称原因数量份占总股减持方式减持期间源间
(股)本比例
余黛自身资金75000.013%首次公开发集中竞价方根据减持时本公告披露需求行前股份式的二级市场之日起十五价格确定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股份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余黛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宜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发行人监事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
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财产份额,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或财
产份额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截至本公告日,监事会主席余黛女士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余黛女士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
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余黛女士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
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余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