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永瑞)
本人作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赵永瑞先生,男,1961年9月出生,中国矿业大学有机化工(过程装备)硕士研究生。1982年8月至2005年9月,在山东科技大学工作,历任化工系党总支书记、动力与控制工程学院院长、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先后获得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资格及职称,2000年评聘为教授;2005年10月至
2021年7月,历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自主招生专家、研究生/本科生教学成果评审专家和机电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委
员、嵌入式信息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现已退休。截至报告期末,在青岛莱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任监事、青岛宝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技术咨询顾问,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是否连续委托出席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会次姓名事会次数(现场/通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数讯方式)事会会议赵永瑞6600否3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投票。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结合市场发展与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2025年度的业务布局和战略规划提供了科学的、合理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为公司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规范运营、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025年度任期内,列席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对定期报告、年报审计
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不断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1、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公司《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日常电话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
的核查与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7日。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重大资产重组之收购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涟捷”)股权事宜进行了详细研讨,并出具了《凯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涟捷并购项目尽调及可研工作关注事项的提示》《顺酐及其生产工艺》等工作报告,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4、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并通过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帮助,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料提供及时、详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相关情况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二)披露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委员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2025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事先已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续聘原因,就大华的审计服务经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且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学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七)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12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重大资产
重组之收购凯涟捷股权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均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永瑞
2026年4月27日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专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永瑞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