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4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 2月 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之用途约定,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出售。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6年 10 月 20 日至 2027 年 4 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40498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069%);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拟出售的已回购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
第一期回购期间为 2024年 2月 8日至 2024年 5月 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0498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3069%,最高成交价为 14.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7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168426.7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第二期回购期间为 2025年 1月 10 日至 2025年 4月 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85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2420%,最高成交价为 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9918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告已满 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第一期回购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2、出售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240498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069%。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在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配股等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相应调整出售数量。
3、出售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出售实施期限:自本次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年 10月 20日至 2027年 4月 19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
售窗口期,则不出售。
5、出售价格区间: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311060 20.28% 37311060 20.2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6704819 79.72% 146704819 79.7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690480 2.55% 2285500 1.24%
三、总股本 184015879 100.00% 184015879 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出售计划出售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