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证券简称:海能实业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3193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董事邱添明、刘洪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价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海能转债”距离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
1/3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六个月(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内,如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在此期间之后(从2026年12月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海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 4月 24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关联董事周洪亮先生、邱添明先生、韩双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50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45.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2.5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
2/3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
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6-03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6-040)。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