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金馨女士、苏剑先生、胡天龙先生、张志跃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自查报告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