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胡天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12月2日,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胡天龙,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税务咨询顾问,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总部税务咨询顾问,英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律师,美国普洛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京都信苑饭店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自2025年12月2日起任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1次董事会、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列席了1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及日常交流的契机,深入了解和有
效监督公司运营状况。同时,始终保持对外部环境和市场动态的高度关注,评估其对公司产生的潜在影响,并积极主动地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
(三)与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探讨与交流,密切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进展,全力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2025年12月2日任职以来,本人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阅公司此前公告,核查制度修订、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流程及相关文件,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始终将学习置于重要位置,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文件,持续更新知识体系。在学习过程中,不仅着力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进一步钻研规范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建言献策。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谨慎、勤勉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助力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规范化发展。全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天龙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