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0证券简称:宇瞳光学公告编号:2025-03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8人,代表股份684683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548%(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3970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1人,代表股449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3%。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1人,代表股份449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1人,代表股份449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3%。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7411898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1135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1005481股。)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35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98%;
反对1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8%;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5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47%;反对1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48%;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5%。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同意6722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00%;
反对11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2%;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58%;反对11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36%;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7%。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722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54%;
反对11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17%;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5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768%;反对11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25%;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7%。
3、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6719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91%;
反对12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0%;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23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720%;反对12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73%;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7%。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7189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23%;
反对12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10%;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18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675%;反对12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652%;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3%。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72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97%;
反对11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5%;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1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901%;反对11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03%;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6%。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6741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77%;
反对10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2%;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212%;反对10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71%;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7%。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67450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36%;
反对97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6%;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27%;反对97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956%;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6%。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742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89%;
反对99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7%;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9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915%;反对99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457%;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8%。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67438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57%;
反对9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6%;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7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93%;反对9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12%;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5%。
10、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7447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88%;
反对9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4%;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6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994%;反对9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00%;弃权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7%。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722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03%;
反对120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6%;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1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990%;反对120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783%;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40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65%;
反对1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5%;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970%;反对1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04%;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40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65%;
反对1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5%;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2.6970%;反对1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04%;弃权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48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86%;
反对11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11%;弃权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7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815%;反对11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002%;弃权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10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25%;
反对12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0%;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39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278%;反对12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50%;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内(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7469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11%;
反对9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1%;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8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907%;反对9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8%;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5%。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41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82%;
反对1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87%;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0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237%;反对1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58%;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05%。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周姗姗律师、杨雪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