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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文明)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0 查看全文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文明)

本人作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香港浸会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8月至2020年6月,先后担任香港浸会大学高级研究助理、研究助理教授及助理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2022年9月至今,任浙江裕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浙江裕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6次,实际出席次数6次,不存在

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等情形;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3次。在前述会议上,

本人均认真参与议案审议,以自身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针对部分议案提出合理的建议及意见,并审慎、负责地进行表决,对提交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关系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本人均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获取充足的信息,以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发表有关独立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沟通,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时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和薪酬方案、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宜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本人积极与公司监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沟通,有疑惑时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表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转让控

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前,就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前,就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3年5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业务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前,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的重点事项

2023年度,本人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及现场考

察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认真核实。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69400股后的2371020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预计合计派送现金红利35565308.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2023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

的披露相关报告,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文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文明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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