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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793证券简称:佳禾智能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23237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6月1日(星期一)15:3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5620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33.3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119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57股的

32.18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423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57股的1.174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658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6545757股的3.3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823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57股的2.18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423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6545757股的1.174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73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92%;反对1854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65%;弃权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3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1066%;反对1854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6524%;弃权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09%。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734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84%;反对176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7%;弃权1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2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0979%;反对1763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304%;弃权1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7%。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738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22%;反对184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88%;弃权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76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1358%;反对1845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5766%;弃权3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876%。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祁雪君、郑弼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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