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保和-已离任)
本人自2022年6月20日起担任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因董事会换届选举,于2025年7月2日离任。任职期间,始终坚持独立、专业、审慎的履职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治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1月至7月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安保和,195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拥有证券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以及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曾任陕西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技贸部经理、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外
合资陕西达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证券有限公司任重组筹备组组长、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飞机国际航空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治理委员会委员、西部利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顾问、榆林金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教授、上海路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问、陕西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西
安市安居发展有限公司顾问、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第1页共6页(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
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应列席会议2次,亲自列席2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未缺席会议。
1、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审议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年度
第2页共6页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沟通,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经营状况进行了会议探讨和交流。
(五)现场履职工作情况
本人现场履职8天,履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与义务,利用到公司参会及现场工作时间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信息。在履职期间,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咨询、监督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回复公司的咨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公司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积极的配合与必要的保障。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除了已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
第3页共6页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工作,并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工作。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均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第4页共6页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第5页共6页(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安保和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