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证券简称:贝斯美公告编号:2024-02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
1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1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和解释性公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和证监会发布的《解释性公告第1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
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
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
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3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根据《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解释性公告第1号》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执行《解释性公告
第1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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