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贝斯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5 00:00 查看全文

贝斯美 --%

证券代码:300796证券简称:贝斯美公告编号:2025-03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分别于

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2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的2000万

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江苏永安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26783376871J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王晓军

注册资本9173.68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二甲戊灵原药、乳油、悬浮剂、微囊悬浮剂生产;聚23-二甲基苯

胺、3-硝基邻苯二甲酸、2-甲基-3-硝基苯甲酸生产;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永安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永安100%股权

3、江苏永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709823827.31818543572.89

负债总额142084504.56129413578.47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26737254.56114916328.4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5300000.0026150000.00

净资产567739322.75689129994.42

项目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58140938.27423177496.40

利润总额9432707.48-2332837.99

净利润7074530.61-571258.80

4、被担保方江苏永安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甲方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

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

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

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5、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9628.1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35%,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5525.74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740.09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3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