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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13 00:00 查看全文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投资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拟审议第八条第一项

至第四项规定事项的,应事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会议召开与表决

第十条投资证券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

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证券部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投资,须将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以及洽谈情况上报投资证券部;

(四)由投资证券部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证券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证券部。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情况紧急,需要临时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

非现场方式召开的,可以采取通讯表决。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在会议相关事项披露前,出席会议的委员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后者规定内容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原细则《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钢研纳克董规字〔2021〕2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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