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证券简称:锦鸡股份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3129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和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4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3%)的股东许江
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亨”)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8%),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371569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89%)的股东湖南臻泰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大靖”)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6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0%),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
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持股5%以
上股东珠海大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元)(万股)本比例
2023-10-25至
集中竞价11.92168.45000.36%
2023-10-26
集中竞价2024-03-087.9431.34000.07%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
人上海兆亨2024-03-05至
集中竞价8.1939.00000.08%
2024-03-08
合计——238.79000.51%
大宗交易2023-09-116.10208.00000.44%
大宗交易2023-09-126.10300.00000.64%
大宗交易2023-09-136.20290.00000.62%
珠海大靖集中竞价2023-12-299.8816.00000.03%
集中竞价2024-01-039.819.00000.02%
集中竞价2024-01-0410.9925.19000.05%
合计——848.19001.81%
本表注释:
1.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许江波通过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兆亨100.00%的股份,为上海兆亨的
实际控制人,许江波与上海兆亨互为一致行动人。
3.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
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4.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自公司上市以来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7.56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2%。
5.珠海大靖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32.796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0%。
2.股东本次累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份股数占总股份(万股)比例(万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648.790011.13%4410.00009.41%许江波及其一
其中:无限售
致行动人上海4648.790011.13%4410.00009.41%条件股份兆亨有限售
0.00000.00%0.00000.0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3715.69078.89%2867.50076.12%
其中:无限售
珠海大靖3715.69078.89%2867.50076.12%条件股份有限售
0.00000.00%0.00000.00%
条件股份
本表注释:
1.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计
算总股本以2024年03月08日下午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468802210股为基准;
2.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减持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事
项不存在违反相关减持承诺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珠海大靖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1.许江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持有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