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证券简称:锦鸡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3129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4.86万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4326.5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54590.6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6921.61万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本次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921.61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股东长期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元)(股)(股)
每10股0.2000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股本468797434股为基分配总额数,向全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375948.68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468797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监事会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