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证券简称:锦鸡股份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3129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3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召
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上午0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新港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列表):
备注议案编码议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2024
8.00√年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此外,在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时,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0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7、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上午08:3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新港路10号公司二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红武、雷蓉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1828
电子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5.其他事项: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798”投票简称为“锦鸡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适用):
公司无优先股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9:25,
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上午09:
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机构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备注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
100√
有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00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0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3.00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5.00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7.00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8.00考核方案(2024年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9.00的议案》√
委托人/单位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
1.对于每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
或“弃权”的栏目里划“√”;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选举票数。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附件3: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机构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