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证券简称:锦鸡股份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129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暨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第一大股东赵卫国的一致行动人泰兴市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兴市至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持有公司股份7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的股东泰兴市至远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第一大股东赵卫国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11月0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68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
持有公司股份82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的股东泰兴市至臻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第一大股东赵卫国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11月0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8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赵卫国的一致行动人泰兴市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兴至远”)、泰兴市至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兴至臻”)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
(元/股)(万股)
2025-08-07至
集中竞价8.8911.810.03%
2025-08-11
2025-09-01至
泰兴至远集中竞价8.2131.970.07%
2025-09-22
小计—8.3943.780.09%
2025-08-07至
集中竞价8.8313.570.03%
2025-08-11
2025-09-01至
集中竞价8.2040.700.09%
2025-09-30
泰兴至臻
集中竞价2025-10-098.104.420.01%
小计—8.3458.690.13%
本表注释:
1、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赵卫国的一致行动人泰兴至远、泰兴至臻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作为泰兴至远的出资人吴杰以及作为泰
兴至臻出资人的戴仲林、肖建均为公司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其除遵守泰兴至臻和泰兴至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外,进一步作出其他减持承诺。本次,吴杰个人减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30股,占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00%;戴仲林个人减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00股,占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99%;肖建个人减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00股,
占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99%。
4、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表比例均以2025年11月05日公司股本总数468854966股为基准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万股)股数(万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695.181716.41%7695.181716.41%赵卫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23.79544.10%1923.79544.10%有限售条件股份5771.386312.31%5771.386312.31%
合计持有股份71.71000.15%27.93000.06%
泰兴至远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71000.15%27.9300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82.29000.18%23.60000.05%
泰兴至臻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29000.18%23.60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7849.181716.74%7746.711716.52%赵卫国及
其一致行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77.79544.43%1975.32544.21%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5771.386312.31%5771.386312.31%
本表注释:
1、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计算
总股本以2025年11月05日下午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468854966股为基准;
2、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1、泰兴至远、泰兴至臻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泰兴至远、泰兴至臻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兴至远、泰兴至臻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泰兴至远、泰兴至臻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4、赵卫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减持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兴至远、泰兴至臻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吴杰、戴仲林、肖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减持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杰、戴仲林、肖建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1、泰兴市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泰兴市至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