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证券简称:锦鸡股份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68号文核准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0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锦鸡转债”,债券代码“123129”。
根据《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债自2022年05月10日起开始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转股75403244股,公司股本总数由417748945股变更为493152189股(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由
468810074股变更为493152189股),注册资本由417748945元变更为493152189元(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注册资本由468810074元变更为49315218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章程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前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81.0074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315.2189万元。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6881.0074万股,全部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9315.2189万股,全部为人人民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的股东资料管理,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的股东资料管理,办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会报告工作。
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事、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之间的沟通联络,维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二)组织制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
度的有效执行,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发现制度运行存在缺陷或问题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三)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编制,督促相关人员及部门按时提供资料;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
告中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建议召集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关注定期报告出现的财务
数据、经营业务、编制发布程序等重大异常情形,及时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四)及时汇集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报告董事会,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组织披露临时报告,并保证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公平。
(五)保证信息披露文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
定媒体发布,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法定的报告、公告义务。
(六)负责按照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七)负责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八)持续关注媒体报道与市场传闻,及时核实
并报告董事会,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
(九)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十)汇集董事会职权范围事项,出现需要召开
董事情形的,建议召开董事会,并负责通知送达、会议筹备、现场组织、会议记录、信息披露,确保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汇集股东会职权范围事项,出现需要召
开股东会情形的,建议召开董事会并作出是否召开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的,董事会秘书负责通知送达、会议筹备、现场组织、会议记录、信息披露,确保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决议不召开股东会的,董事会秘书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披露;董事会决议不召开股东会,但审计委员会或者股东自行召集的,董事会秘书负责配合。
(十一)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二)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按照相关规定定期
核实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十三)发现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职权分
配不符合规定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十四)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开展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合规培训。
(十五)列席股东会、董事会,有权参加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查阅文件、资料,了解财务和经营等情况,或者要求有关部门、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十六)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报
告的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事项进展情况等,建议董事会及时披露。
(十七)履职过程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
或者线索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十八)履职过程受到不当阻挠、干预的,及时
向董事长报告,经董事长协调无果,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供证据。
(十九)发现公司存在无法按时披露信息,信息
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未按规定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等行为的,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除上述修订的主要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08月修订)》。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0日。上述变更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4日



